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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味 ——读一篇有味道的文章,初读《昆明的雨》

人间有味 ——读一篇有味道的文章,初读《昆明的雨》

作者: 刘蛋蛋_487b | 来源:发表于2019-10-31 13:29 被阅读0次

          苏轼在他的《浣溪沙·细雨斜风作晓寒》里写到“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美景美食是每一个热爱现实生活之人的心头所好。初读《昆明的雨》,让我也不由得想起了这句话。一边读一边慢慢走近汪曾祺,发现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老头儿,这篇文章也是一篇有味的文章。老头有趣在于他热爱生活的烟火气,把对昆明的想念和味蕾结合在了一起。文章有味,是因为我们在“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昆明雨季中,看到的不是“像牛毛、像花针”的雨的形象,而是跟随他走进他的回忆里,去寻找各种“味”。

          首先,先生让我看到了生命饱和、旺盛的味道。

          “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浓绿”是视觉的感受,作者用“水分饱和”来表现这份浓绿。用这样一种视觉的冲击来表现在昆明雨的滋润下万物表现出的勃勃生机。这种证明似乎还不够过瘾,作者又用“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来证明雨的滋润作用。

          生命的味道怎么可能只有生物的参与,更重要肯定是人。而人最能表现生命味道的就是人的生活。先生用几乎纪实的手法向我们展现了昆明老百姓的生活。

            “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小镜子”和“仙人掌”。特别是对仙人掌的说明,作者特地用了两个破折号,第一个补充说明仙人掌的挂法,其二解释说明仙人掌在昆明人家被用作篱笆的小小智慧。这就是昆明生活的气息啊。如果没有细致地对生活的观察和对这个地方人民的喜爱,是不可能在这平凡的生活去发掘生活的意义的。

          我们读起来不会觉得辟邪是一种迷信的做法,反而感受到的是朴实的人民对生命的敬畏。如果说“仙人掌”体现了昆明人的朴实和智慧,那接下来的文字就更贴近他们的生活了。“吃”是中国人永远离不开的话题,梁实秋寓居于重庆北碚的时候,写下了著名的《雅舍谈吃》,汪曾祺先生也是一个写“吃”的高手。他写过很多篇跟“吃”有关的文章。如果仅仅把先生看成一个吃货,那就太低俗了。吃本就是人类离不开的话题,而会吃懂吃的人其实都是热爱生活的人。一日三餐,柴米油盐,懂得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找寻快乐的人才是真正会生活的人。先生就是如此。

          昆明的雨中最有代表性的食物就是菌子。先生是在介绍食谱吗?当然不是,会吃的人不一定会做,会做的人才是真正懂吃的人。懂和爱似乎又到了不一样的境界。把吃当成一门学问来研究,除了这些热爱生活的人,肯定也没有别人了。牛肝菌、青头菌、鸡枞、干巴菌、鸡油菌。色、味,甚至烹饪方法,如数家珍般记录下来。插叙的捡鸡枞的故事,有趣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外人眼中的珍贵食材,在昆明只不过是随处可见的吃食。这份小骄傲,是一个真心把昆明当成自己家乡的人才会有的吧。写干巴菌的一段文字,用两个标点符号“?!”前后呼应,符号都一样,意思却大不同。语言大师的称号真是名不虚传。“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能吃?!”问号充满了怀疑的语气,感叹号给出了非常肯定的回答“可以”,不仅是可以,而且非常好吃。所以,结尾又是同样的“?!”“这东西这么好吃?!”这份怀疑是难以置信,是满满的骄傲。一个“!”让我们似乎看见了先生那副“张目结舌”的惊讶与满足。有味,有情,有画面,有感受。

          除了菌子的鲜美,留在先生记忆里的还有酸味。那是雨季里果子——杨梅的味道。而这份味道里最让他怀念的还是昆明雨季里的人情味。

          一座城因人而丰满。一看到“吆喝”这个词,就会让人想到长声悠悠高亢的吆喝叫卖声。可是昆明是柔和的,人也是柔和的,所以苗族女孩子的吆喝声竟然一反常态是“娇娇”的。这娇娇的吆喝声,像足了雨季里的杨梅,又红又大,也照应了昆明雨的特点“丰满的”。雨的丰满给予了万物足够的水分,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在雨的滋润下,不仅是杨梅,连人都浓郁饱满娇羞。

          送缅桂花的母女更是让汪曾祺的昆明生活充满了人情味。“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这份人与人之间的质朴情感使得汪曾祺融入到了昆明的生活中。什么是故乡?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气息的地方才会变成故乡。汪曾祺说昆明是他的第二故乡,应该就是因为这份人情味,烟火味吧。就像白居易写《忆江南》一样,“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虽然是回忆江南的美景,但是却是因为那里的人事而更加留恋。

          全文在写味,写情味。为什么回忆昆明要选择雨季来写,正是因为有味是由“雨”串起来的,雨丝似乎就是串起他内心情味的的线条。雨是文人墨客笔下不可少的意象,更是他们情绪的载体。

          最后一段里“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瓷杯里)”又是吃食,又是杯具。特地用小括号说明的酒具,足见记忆如此的深刻,而人的回忆绝不可能很空洞,一定是有一个具体的事物去承载的。那年那时那景,聚焦到一个绿釉的土瓷杯上,就像一个特写,让作者的回忆有了颜色有了实在的质地。那几只有趣的鸡,如此形象地站在屋檐下,那种无所事事,又悠闲自在的状态,似乎正是作者最为怀念的。人生能有多少时间,能自在逍遥,悠闲自得呢?这是一种生活状态,更是一种修为。而人的修为,也正是通过真实的生活才能去表现出来。

          我们在先生的笔下,看到的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闻到的是人间的烟火气息,体味到的是美好的人情之味。这种“朴素中见风流”的笔法,正是先生写作的高妙之处。在阅读《昆明的雨》的过程中,我们也不知不觉地被这雨这味滋润着,让心灵得到了滋润。

          看完了文章让我一直在想:人的记忆,往往与味觉联系在一起,我们想念一个地方总是会先想念那里的味道。就像我想家的时候,想起的不是家乡的景,而是小时候记忆里那些无法再复制的吃食,就像我想念第二故乡重庆的时候,会想念那里充满着浓郁牛油味道的火锅,和文学院门口的那两棵银杏树。每到秋天,银杏叶的金黄就是每一个西师人内心里的怀念。

          先生想念昆明的雨,想念的是雨里的那些“味”。我想念重庆,想念的是回不去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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