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不少的想法,但能称之为梦想的就一个――成为一名“笔者”。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所谓作者就是写自己的故事,作家就是写别人的故事。我写过自己的故事,也写过别人的故事,更是编造过故事。但我至今没能成为一名作者,更别谈作家。于是,我便给自己一个新的定义:行走在路上的笔者。
笔者何为笔者?我认为是手握着笔写出想写的,值得写的故事。而我为何是行走在路上的笔者,因为我没有放弃写作的信念,手握着笔一步一个脚印的缓缓前行。
说是写作,我这也不算写作,至多算是写东西。我爱上写东西源于初中时写日记,当时青春萌动,喜欢看言情类书,个人情绪动不动就忧伤,感觉这样的自己特有型。当时的日记本上记录着各种忧伤文字,等到高中,回头一看,别提多幼稚,自己都完全看不下去。不过有一好处就是有了记录的好习惯,对写作文有很大帮助,以至于我初高中的作文都还过得去。
高中那会,我除了作文外,私下还会写一些小故事,关于亲情、友情、爱情。对于这些小故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以至于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害怕作文格式要求是写记叙文。不过我仍然喜欢写,喜欢用这样的方式记录生活的点滴,只不过格式是颠来倒去,为的是避开记叙文的模式。这一写便写到大学,写到毕业后工作。
如果说记录让我写东西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一路走来所历经过的,或看见过的故事是我写东西的根本原因,也是动力。记忆犹新的是大学期间写过一篇有关食堂的粉涨价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满讽刺。后来工作了,再回头去看这故事,好笑的同时感到悲哀,何曾几时,我慢慢的变成了曾经自己眼中的那种“面目全非”的人。
所以,我想做一名笔者,一天的浮华过后,我得以静下心来,拿着笔写出真实的字眼,笔尖的一笔一划,不管故事有关于谁,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些故事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唯一的情感,有的只是本来的样子,就如同我在这一刻的样子――七情六欲展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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