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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之我解

文化之我解

作者: 邀月人 | 来源:发表于2019-01-29 08:09 被阅读44次

    有些概念,我们似乎很熟悉,但细问之下,却发现自己并不知其然,比如文化。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少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直在努力,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为止仍没有获得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定义。据统计,有关“文化”的各种不同的说法至少超过二百种。于是出现了一种有趣的现象,似乎人人都知道文化,但没有一个人说得清楚文化是什么。

    其实,任何一种事物或概念,都有一个本质的东西,找出这个本质,我们就能“纲举目张”。那么文化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是因为本质的复杂而难以定义吗?

    任何一个历史传承的概念都是用文字描述的,因此有必要对“文化”这两个文字的前世今生进行一番探究。

    什么是“文”?许慎《说文解字》:“文者,错画也,象交文。”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解释:“错画者,交错之画也。”“象交文,像两纹交互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文象分理交错形。”说白了,文也即现在人们所指的纹理,往往是自然形成的,杂乱无章,而人为的,现代人称之为线条。总而言之,文者,错乱的线条也。

    什么是“化”?化,古为匕,徐灏曰:“匕化古今字。”许慎《说文解字》:“匕,变也”。化的原始字形为两个相背的人形,表意变化。化的字义古今倒无有多少改变。

    错乱的线条,经过“化”,变得美观了,先人们曾用文来装饰生活,甚至画到了身上,亦即现在所谓的文身。再进一步地“化”——系统化、规范化,于是形成了现在概念的文字。

    文字两字本身的意思在古代也还是有差别的,创制之初,称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现代汉语中归并为一个意义的多音词——代表语言的符号。

    经过上述分析,文化,也即以文化之的结果——就是文字,这恰是文化的本源,是最原始、核心与本质的概念!

    中国人对文字特别地敬畏,对能识文断字的人统统以文化人称之,给足了尊敬。小时候老人们每每告诫,凡写上了字的纸切不可乱扔,要妥为保管,否则会得罪老天爷的。

    文字是人们通过规范“错画”而创造出来的,这是文字产生的方式;文字产生后,被人类用来记录生活、传承传统,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并帮助人类思维,为人类自身服务,助推了人类的发展,使人类走向了文明,这是文字的作用与结果。后来,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把与文字的特性或作用相近的概念,甚至只要是含有一些近似的特征,都以文化称之,渐渐地文化一词概念的外延不断拓展并被借用,有点像《红楼梦》里的茄子,失却了本味。

    谨以本文提醒人们在肆意拓展文化的外延和使用文化的概念时,不要忘了文化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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