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李丽是一名律师,去年她接的几个案子都比较意义,就和我聊了起来。
故事一:分手时,钱上面不要心软
女人35岁,男人36岁,他们结婚5年多了,接触中我发现女人是比较单纯的,丈夫有了外遇导致他们感情破裂,可以说一开始女人还是忍气吞声的,到最后老公连吃和住都在情人那里了,她感觉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不得不离婚了。这些年因为工作的不稳定,他们没有要孩子,但房产的分割成了一个大问题。
这夫妻俩是在2001年按揭买的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当时房价便宜,100多平米的房子也不过花去50多万,女人的老公表示,可以把房子首付时她出的钱,供房这些年她出的钱如数打到她的卡上,双方就算清了。可女人觉得自己吃了亏,因为现在,这套房子的市价已经窜升到起码260多万,所以她至少应该分到150万的现金。因此两人发生冲突,男人说这些年的钱都花在房贷上,哪有那么多现金给她?而且离婚了也不能“一点情分都不讲”,“往死里逼他要钱”。
我给女人的建议是:如果已经下定决心离婚了,那么钱上面绝对不要心软,更谈不上什么逼迫,你只是要回你所得的权益,具体到房子上,可以卖掉现在的大房子,换一套面积小的单元房给对方,用一进一出的差价,拿到那150万。
“如果他不愿意呢?”女人问我,我说:“那就收集他外遇的证据,准备起诉。”女人犹豫着走了。大约一个星期后,她给我打来电话,说她按我的办法去做了,丈夫起初不愿意,给出的理由是:二手房买卖需要交税,这笔账怎么算?还说老房子住惯了,不想换。女人认为税款上她可以让步,双方平均分摊,但房子的分割上绝对不能让,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只能法院上见。丈夫惊讶于平日优柔寡断的妻子这次却是如此沉着冷静,无奈之下终于答应了。
后来那个女人办妥了离婚手续后又来看过我一次,说了些道谢的话,她说是我让她明白了,感情固然重要,但女人有自主的资产更重要。
故事二:为了爱不要钱,下场很惨,陈丽31岁,是一家公司的职员。
2008年年底我嫁给前夫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总算找到了一个温暖的窝,但好景不长,生活顺利的时候不觉着什么,2009年他被几个朋友怂恿辞职做生意,结果根本不是那块料,赔得一塌糊涂,从那时起,他的缺点全都暴露出来了,既不找工作也不继续做生意,整天吃饭睡觉打电脑游戏。最可怕的是,渐渐地我发现他那方面也不行了,我们很少亲热,我主动承欢他就给我一个脊背。
2010年“五一”期间,我和前夫去婆家吃饭。饭桌上,婆婆问我: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随口一句:这得问你儿子。婆婆把我叫到里屋,问我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我如实相告。婆婆急了,她指着我说:你别造谣!从那以后,婆婆就像跟我结了仇一样,到处跟周围的亲戚们说我的不是,还说我是“盐碱地”生不出孩子。
我忍无可忍跟他谈离婚,想想他对我毕竟还行,我没怎么跟他闹就说你把存折上的钱分我一半就可以了,他答应得挺痛快,但一直拖着不实现。催他,他就来软的,要么就在我面前捶自己的脑袋,说自己怎么怎么对不起我,没让我过好日子,落到要离婚他很难受。后来,他竟说我离婚了还有工作饿不死,他可是要留着这些钱养老的。越说越不靠谱,甚至连家里电视冰箱的钱都跟我较真儿。我一来心软了,觉得夫妻一场弄到这样真没意思,二来我被他的“表演”烦透了,一赌气,让他写了个10万的欠条给了我(我买房子时出的钱),约定三年内还清,转身走人了。
离婚以后我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以我的收入没有很大的压力,但要买房也是困难的,我感觉很不好,前不久听说前夫又准备和人合伙开店,他根本不是没有钱,而且我们一起买的房子就这么归他了。最可恨的是他欠我那10万块说是2015年一定还,这都过了2019年了,连影子都不见,给他电话他就给我打哈哈,有几次甚至还是一个女的接的,叫我别再死缠着前夫要钱。
我气得发抖,心彻底寒透了,想着自己那时候真是傻
听了陈丽的故事,我建议她向法院起诉。
其实这只是身边的两个小故事,最后想给女人们说一句:“不讲钱才伤感情”你不跟男人计较钱,最终也会失去爱情;不要以为谈到钱伤感情,更不要为爱赌气,净身出门,既然事已至此,就应该处理好一切经济问题。钱不仅仅是满足欲望的工具,它是你作为女人自尊和生活质量的保障,不要等到事后追悔奠及,如果女人都认为自己是秦香莲,那永远都会有陈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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