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刮痧》剧情其实特别简单,来美国打拼多年的许大同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他的妻子简宁美丽贤慧,5岁的儿了丹尼斯可爱活泼。正当他春风得意,以为自己已经完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实现个人的美国梦时,一个意外却让整个家庭陷入一场漩涡之中。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丹尼斯生病了,许大同的老父亲因看懂英文的药品说明书,不知给小孩吃什么药,就采用了中国沿续了2000多年刮痧疗法。如此,儿童福利院还疑许大同虐待丹尼斯,因此临时监管了小孩并对许大同进行了起诉。
如此简单的剧情,背后反映的中西文化观念的差异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中国的“情” vs 西方的“理或者法”
中国多年来一直是个人情社会,中国人的办事习惯也是先找熟人。因此,当许大同面对困境时,首先想到的是求助自己的上司同时也是自己好朋友的昆兰。昆兰表示不理解,毕竟自己不是家庭法律师。这就很有意思了,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找熟人靠谱,而西方人却认为专业的事最好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另外,当控方律师拿出小孩后背照片时,上面清楚的显示了两条刮痕,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小孩可能受到的虐待。这时,昆兰对大同表示生气,因为他觉得大同对他有隐瞒,毕竟现在铁证如山,因此他不愿再为大同辩护。而大同也对昆兰开始不满,觉得这个不够哥们仗义。
最后,当大同的父亲找到昆兰坦承是自己写小孩刮莎时,昆兰表示不解,他不懂为何大同要主动撒谎并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大同的回答是“因为我是中国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