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经常接触法律的人员大概都知道,近几年来,在法院打官司的各类民事案件越来越多,几乎是每个法院都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
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多,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的法治在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在逐步提高,这是积极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受利益的驱动,更因为社会上有些人道德观念越来越淡薄,脸皮越来越厚实,出了事故后,不管有理没理,都想着通过打官司来获取利益。以致法院案件无形中增加。
比如,有老太太因为坐公交车时吃麻糍自己噎死了,其家属起诉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要求赔偿的;有老人突然猝死在出租车上,其家属起诉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有小孩在河里游泳意外溺水死亡,其父母认为水电公司放水造成河水水位上涨,因而起诉水电公司的,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一句话,如今只要出了伤亡事故,但凡能和其他人沾上一点边儿,不管有没有法律依据,不管有没有证据事实,不管事故的发生和对方有没有关联性,很多家属都会厚着脸皮起诉对方。
还有很多案件,可以说是因为当事人无知造成的,比如起诉离婚是因为对方狐臭、因为对方睡觉打呼噜等等,他们甚至不知道狐臭和打呼噜都可以治疗,却知道来法院起诉,法院的案件能不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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