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字叔夜,谯郡铚(今安徽濉溪县)人,魏晋时期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与魏晋名士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并称为“竹林七贤”。
嵇康出生于公元223年,年幼时,父亲嵇昭就去世了,他由母亲孙氏和哥哥嵇喜等抚养长大。
嵇康的祖先本姓奚,后来为了避怨而改姓嵇,并迁至会稽上虞,后又移居谯国铚县。
魏正始十年(249年),司马氏大权独揽,嵇康不愿归顺司马家族,拒绝出仕为官,举家迁到了山阳县(今河南焦作云台山一带),并在此隐居。
嵇康为人简淡沉静,与朋友多能淡然处之,重在志趣契合而不在行迹密切。
住在山阳县的那段日子,他常常约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等人在竹林喝酒,纵歌, 肆意酣畅。
嵇康继承了老庄的道家思想,在养生问题上研究颇深,他自己也身体力行,践行着“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生活方式,他性格恬淡无欲,时常抚琴作诗,怡然自得。
甘露三年(258年),宰相司马昭的心腹司隶校尉钟会拜访嵇康,嵇康与向秀在大树下打铁,没有理睬他,钟会等了很长时间,没有得到嵇康的善意答复,便心生怨恨地离开了。
魏元帝景元二年(261年),嵇康的好友山涛由吏部郎升迁至散骑侍郎,他推荐嵇康任吏部郎一职。
稽康为了保全山涛,写下《与山巨源绝交书》,坚决拒绝做官,并宣布与山涛绝交。
嵇康与吕安是莫逆之交,魏元帝景元三年(262年),吕安的哥哥吕巽奸淫了其妻子徐氏。
事发后,吕巽害怕吕安报复,请嵇康从中调停。嵇康因与二人关系亲密,便答应了吕巽。
谁知吕巽转身就去告官,反诬吕安不孝,吕安被官府收捕。嵇康知道后十分愤怒,出面为吕安作证,也被关入狱中。
与嵇康素有恩怨的钟会,趁机向司马昭进言陷害嵇康,司马昭听信钟会的诬陷,下令判处嵇康、吕安死刑。
嵇康在东市受刑之前,他的兄弟亲戚们都来送别,嵇康神色不变,向兄长嵇喜索要了自己平日常用的素琴,在刑场上抚了一首《广陵散》。
曲罢,他叹息道:“从前袁孝尼(准)想跟随我学习《广陵散》,我总是吝惜固守不教给他,现在这一曲《广陵散》要在今天失传了啊!”
说完,嵇康从容就戮,享年四十岁。当日,三千名太学生曾为其求情免罪,邀请嵇康去太学任职,未奏效。
嵇康死后不久,司马昭方才悔悟,海内人士无不对嵇康之死感到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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