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吵醒,是凌晨四点多的样子。房东不知道打哪又弄来一只不知名的狗。原先那几只除了随地大小便没有其他毛病的小奶狗被她送人了,现如今有一只土黄色的被关在笼子里。叫的乐此不疲。
不知道,你们有过起床气的经历吗?像我这样写稿到两点四点多又被吵醒的这种?反正我有。而且还不小。
可,毕竟是一只狗,没法讲道理,于是将笼子打开,见其没有要出来的意思,于是呵斥一顿回去接着睡。
虽然是不讲道理的畜生,可呵斥一顿还是有效果的。至少,我又能睡着了。
不过这效果也没有太长时间,五点多的时候又被吵醒。
不晓得自己还能不能接着睡,我想,反正再也不能让它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扰人清静了。
于是,打开笼子,打开大门。嗯,去做条流浪狗吧,不懂得珍惜安逸生活的狗没资格做宠物。
我知道,这个行为很多人不赞成,毕竟怠慢宠物这件事好像挺不那么光彩的。
然而,何为宠物?字面意思大约就是喜欢的东西。那么这条狗的地位就很被动了。首先,我对它无感,那么它就不足以满足先决条件。如果它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并且颜值过得去的话,也许会有人愿意跟它建立点情感连接。但是很显然,目前它没什么自知之明。
好吧,如果它选择乖乖滴出门做一条流浪狗。那么这件事(之前对我来说)也算是完美结局吧。可,是,它,没,有!
它钻进了小花坛里,将那一小片硕果仅存的太阳花践踏殆尽。如果宠物只按照字面意思理解,花花草草与我而言才是宠物。狗算个毛。所以,它现在的实际地位从路人甲乙丙丁沦落为伤害我宠物的对立面。
于是果断拿起扫帚,撵他出去。
可是这东西比看起来蠢太多了,躲在角落里死活不出去。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一靠近它,就叫的撕心裂肺,原本残留的几分睡意全醒,起床气随着几乎泡了汤的回笼觉愈演愈烈。好吧~_~反正睡不成了,那就所幸把它撵出去,然后,耗时一多小时的行动正式开始。
随着它撕心裂肺的聒噪,一个多小时后。这狗终于被撵了出去。
当然,有些圣母心泛滥的东西估计会指责说它只是一只狗啊!为什么要和它过不去。
是的,它只是一只狗,有些狗变成宠物是因为它身上具备着宠物最基本的属性,至少不能招人烦。有些狗变成餐桌上的食物是因为在吃它的人眼里除了吃肉没有更大的价值。
因为它是狗,所以当然不会有什么同理心也不会理解严重睡眠不足的女人有多么暴躁。同时也因为它是狗,所以当然也没必要事事迁就,安静听话就留着,否则烤了吃肉也不是不可以。
听了它一阵子鬼哭狼嚎直到终于撵出去的时候,时间刚好六点四十,隔壁的广场舞大妈准时开始鬼哭狼嚎的唱戏。
一点碎碎念,关于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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