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个领导谈起他儿子小时候写毛笔字写得很好,后来在他的夫人强制教育下,要求他儿子去考级,结果这孩子就再也没有提起笔写字。
所以非自愿结合,甚至非完全自愿结合,在我的概念里,在我的操作系统下,是违法的,有违天道的。与按任何东西结缘结合,只要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只要不是自己完全的自然热爱,贴上各种标签,伦理,习俗都会变得那么别扭,那么不自然。冥冥之中,遵循自己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人最悲哀的莫过于活在别人的世界中,而不知道自立是当代最主要的精神,梁启超先生就谈过自立这种精神,中国人大部分都缺失这种精神,只有极少数,才突然间会发现一点点的真我。而正是因为我认可了这种自立,所以我从来不打听别人的隐私,工作,家庭,慢慢的,发现不好奇是一种美德,是对自己的一种美德,而不仅仅只是对别人尊重。最稀缺的注意力,永远要用在自己的成长和自立身上,而不会浪费一分钟在别的事情上。
先发优势从来都没那么重要,只要自己是个长期主义者,做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哪怕永远不被外界理解,自己的内心也是那么幸福,这就是惠特曼所谈论的自立精神。我在小黑书上读到他,在savage老师的课堂上,我是多么的激动,因为我时常想表达一个概念时,遇到语言卡壳,词穷的状态,可能是语文不过关,但当某个人详细清晰的解说出来的时候。我经常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什么东西值得一生去追求?那便是自立精神引导下的行为规范,思考模式,而一切能为社会做贡献的,也只有这样的自立的人。其他的顶多只能算是糊口,就是那种有了一大把钱就不会努力的穷人,最后还是一个穷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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