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制度,他们的立足都共同存在一个相同的因素——保护私有财产。诸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申明就是为了加强私有财产保障。
曾经我问了一个经历过二战时期的老人(如今已故)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无节制地使用他人的物品是否有罪?老人的答案是肯定的,他说,“一个人无节制地使用他人的物品不仅有罪而且是十恶不赦的罪行,这是神明的意思。”
一个婴儿在还没有出之时,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使用母亲的,若问他有无罪行,我想只有婴儿才能回答这个问题。若说他没有罪行,那也是不太尊重客观事实的,要不然他的母亲就不会在孕育他的时候经常呕吐不止,肚子疼痛不已,后来到出生之时又要将其送入鬼门关走一趟。这些难道不是罪行吗?但这些罪行都是在母爱包容范围之内的,这也就是母爱的伟大之处。
如果一个人不节制地使用他人的物品,也便是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财产,违背了神的旨意——那怕他使用的物品分文不值,但对别人损失也有可能是不可估量的。
我国古代流传千古的一句至理名言,“吃人三餐,还人一席。”这是礼尚往来更是加以节制地使用他人物品的强有力的列子。
如果不加以控制人使用他人物品,那么所谓的私有财产便不复存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存在私有制倒不如说这时已经是天下共有了。当然,这也是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人人都只想使用他人的物品那么就没有人再愿意去劳动了,人间也会随之变成了地狱——尸横遍野……这些东西当然是神明所不愿意看到的,否则这就违背了他当初创造人间的意愿。
几乎每一个不是傻子的人,都会经历上学生活、青年社会生活以及老年社会生活等等。
然而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上学生活。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可以说是无节制地使用父母的物品(也即物质基础),这本来就是一种罪行,只不过是在父母的爱包容的范围之内的,但是如果将父母的血汗钱用于无节制地抛洒浪费(列如充值游戏亦或是酗酒抽烟等等),那么这种罪行便不在父母的爱包容的范围之内。
续上段所说,如果此刻这种无节制的抛洒浪费之中再有另一个人的加入。那么这个人的加入就会加重已经超出父母的爱的包容范围之内的罪行的人罪行。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么这就会是这个人受到家人的唾弃,甚至是咒骂,最后很有可能是决裂——这种破坏他人的家庭的人是人神共愤的。因此为了减少他人的罪行,请终止你无节制的使用他人的物品的行为,同时,这也是减少自己的罪行的一大途径。
我居然和被别人无节制地使用我的物品,我真的很想对他说一句,请终止你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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