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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山海经(其十)

读山海经(其十)

作者: Fwx烟雨倾城 | 来源:发表于2021-06-15 21:59 被阅读0次

    [晋]陶渊明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本诗为《读山海经》诗的第十首。陶渊明对东晋的灭亡十分惋惜,对恭帝被弑痛心疾首。诗中歌颂了精卫和刑天的坚强斗争精神,寄托着诗人慷慨不平的心情和意愿。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

    《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

    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

    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

    “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

    “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

    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

    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

    《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

    “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

    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

    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

    《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

    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

    “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

    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

    《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

    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

    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

    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

    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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