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种在题目上便能深深吸引我的书,它仿佛有引力,诱惑着我一步步坠入甜美的漩涡。虽然很早之前就有听过这本书的名字,也知道它改编成了电影,但那朴素的题目让我对这本书没有太大的感觉——你应该知道,缺少诱惑力的东西往往让人提不起兴趣,但是这些东西却总是极富价值,极富宗教色彩。突然振奋精神想看这本书的起因简单的让我大吃一惊——大学思修课好书介绍时那位可爱的同学那哽咽的声音和突然之间的手无足措着实让我震撼——多久没有听到这种来自人心灵深处的声音,而它却又稳稳当当的传达到了我的心里,催促着我去看看这本书有什么不一样,竟给人这么大的触动。
刚刚阅读这本书时,只觉得内心沉重,还有一丝悲伤,原来有一种夫妻可以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可以只有争吵和抱怨,而没有一点点温度。但故事在哈罗德收到奎妮的信后发生了改变,这个怯懦的人啊,在加油站女孩的鼓励下,居然凭一时意气便上路了,他要走路去看奎尼,他坚信他走多久,奎尼就可以坚持多久。随着哈罗德的行走,一切都逐渐明晰,情感开始变得明丽。他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很多的东西,回忆如潮水翻涌,真相渐渐变得明晰,而那蒙在爱上的灰尘也逐渐被一阵接一阵的潮水洗刷,留下干净的底色和初遇的快乐。在小说的最后一段有这样的描写“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一切的不理解和多年来难以弥合的鸿沟在他们猛烈爆发出的笑声中渐渐合拢,留下最初美好的模样。
还记得不久之前在主持课上,老师偶然间提到他与一个作家在聊天的过程中,他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发现自己写文章的时候,写着写着就不知道该从何下笔了,真是毫无头绪,我要怎么办呢?”这位作家笑着说:“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也常常遇到这种情况,这个时候我就会抓住一个细节,往深处去描写它,越详尽越好。”多么好的一句话,让我感触良深,甚至是醍醐灌顶,多年写作的瓶颈被轻轻破开,于是内心一阵狂喜。
走路,其实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毫无美感,熟悉得理所当然的这样一件事在这本书里却用 “只不过是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和“将脚跟从地面抬起,交替承受身体的重量”这样极富艺术性的句子进行描写,充满了文学色彩,让人瞬间精神一震。的确,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像哈罗德一样在路上不断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但我们会发现时间一长,我们的日子也就变得平淡无奇了,于是我们开始挣扎,开始在束缚中肆意放纵内心的野兽——毫无结果,心死如悲。同样,哈罗德在这条朝圣路上也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东西,从坚定到动摇——再次坚定——陷入迷茫——想要放弃——心死——最后活过来。一个医生道出的残酷事实最终将哈罗德打败:癌症晚期的患者不可能恢复,难逃一死。他无比坚定的信念就此终结,整个人掉进了黑色情绪的漩涡,感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办法打动他,此刻的自己十分渺小,渺小的好像可以被每个人都踩一下似的。但是奇迹就在不经意间悄然降临了,他再次上路了——但或许这就是这个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名朝圣者,或者支撑朝圣者走下去的一抹光亮。
这本书的结局真真印证了那句“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戴维的死让我有些猝不及防,但并不是毫无心理准备。文中对此做了很多铺垫:莫琳的喋喋不休,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永无止尽的争吵,哈罗德的负罪感都在暗中汇聚成一个血淋淋的真相——海滩上仿佛还停留着哈罗德解鞋带的身影,癫狂的莫琳,救生员的手臂,苍白的脸庞——戴维死了(看第一本的时候我以为这个时候戴维已经死了,但在第二本中被揭露的死亡事实是戴维是吊死在自家花园棚屋里的)。
“真是一个明媚的春日。空气甜而柔软,蓝天高而澄澈。”“哈罗德意识到嘴里的干涸,很快口腔就像被砂纸打磨过一样,他试着不去想水,但一瓶水的画面一旦出现,他就接连想到了冰凉的液体在口腔内流动的感觉,身体越发因为这种渴望而无力起来,仿佛血液都流得更慢了,身体内部正在慢慢融成一片。”“明亮的阳光努力地想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找到他。” “感到阳光落到肩上的温暖,闻到空气中微微发酵的温。”这些极富张力的描写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象出一帧帧情态各异的画面,它们如此真实,如此贴近于我们最直观的感受。
在人的一生中必然会做出许许多多的决定,这些决定或许违背了我们内心的诉求,或许是我们真实想法的表示,但既然做出了决定就不能后悔。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修正自己错误的决定,而是说既然往事如烟,又何必一直紧抓不放呢?学会放过自己难道不是一种大智慧吗?过去已经成为了过去,再也不能像倒退放映,因此我们要有必要明白自己所做的某些决定既会伤害我们自己,也会伤害爱我们的人,因此定要“三思”。
有时候你以为你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是有可能重复以前的步伐。多么沉痛的真相,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却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的时候,生活便开始戏剧性的轮番上演既定宿命——但我们必须要反抗,必须要挣扎,即使希望渺茫,即使浑身沾满鲜血。
接受和给予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我们总认为给予才需要勇气,因为我们需要给别人自己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是自己喜欢的,可能是自己不喜欢的,但只要付出属于自己的东西那也是一种进步不是吗?总比那些叫嚣着极端个人主义的人强不是吗?
他们会成为他走过空气的一部分,我们所遇到的任何人都会成为我们记忆中的一部分,不论他们是伤害过我们还是给过我们以希望和帮助,他们终究会成为我们记忆中的一部分,这些好好坏坏的回忆构成了我们生命的本色,如果人没有回忆,那我们还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吗?
在阅读完《一个人的朝圣》之后,我马不停蹄的阅读了它的兄弟《一个人的朝圣2》。如果你没有看过这第二本书的话,那么我想你并不了解这个故事里的其他的真相和所有感动。
“朝圣”是什么?人们说是为了信仰而走上一条未知的路,就如同故事中的哈罗德——那个一直穿着帆布鞋的男人。当他风尘仆仆、憔悴的出现在圣伯纳丁疗养院门口的时候,没有想象中的夹道欢迎,没有横幅掌声,只有一片寂静,仿佛还能听到颐乐花园里蓝罂粟花种子破土而出的声音,他就这样默默的到达了旅程的终点。可是他又停下来了,彷徨的踱着步子,喷薄而出的紧张和心底里的愧疚几乎快要把他淹没——他进去了,跟着修女进到奎尼的病房。“哦!她不在”哈罗德语气中似乎有些轻松,但这份轻松很快便弥散在了空气中,消失得一干二净。我想再多的辞藻也难以描述他看到奎妮那瞬间的心情,也许在这一刻,两个人内心里所承载的所有愧疚才真正成为了过去——奎妮走得很安详。
奎妮的情歌就像是一曲古典音乐,拥有那轻柔的旋律,歌唱着深埋心中,旁人难以知晓的情愫。只有当你看完《一个人的朝圣:奎妮的情歌》之后,你才会真正懂得朝圣的定义。伟大旅程的谱写者不只有行走在路上的哈罗德,坚强等待的奎妮,还有那些有着新鲜而丰富感情的人。至此,这个关于戴维,关于哈罗德,关于莫琳,关于奎妮的故事才完整的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虽然结合两本书来看,有些细节似乎有出入,不大经得起推敲,但就像文末所说的“对于不理解的东西,如果我们努力去找的话,总有可能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或许,偶尔那么一次,去接受我们不理解的东西并就此打住,反而更加明智。做出解释有时就是减缩可能。如果我相信一样事物,而你相信另一样,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都殊途同归。”是的,不论内容如何,我们都殊途同归——这也许就是朝圣的意义之所在。
在路上——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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