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的第一个监理招标项目,是某公园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
发包人代表是位中年男子,对我的态度还算可以。对方设了一个招标控制价,大概是90万元。我按国家监理收费标准一测算,发现90万元远远不够。
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对方说,项目预算就只有这么点钱了。让我不要计较钱多钱少,只管招标就行了。我当然无话可说。
那天下午,我把打印好的代理合同带去了他的办公室。他安排坐在对面的一位女子负责审查我的合同。那女子态度极差,翻着合同核对名字,看项目负责人是不是我。一会要这样证,一会要那样照,死板得一塌糊涂。
我心里感觉有些不妙。我认为,既然我们好不容易成了合作方,你就应该对我客气点。不要得不得就摆出一副甲方的态度。
第二天,我送去了自己编写的招标文件,请对方审核。文件交去之后,让我回去等。不知等了多少天,终于通知我再一次过去,说要改文件。
我取回文件一看,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事实上,改过的文件根本不是我之前递交的版本。貌似是用其他版本重新编写的。最重要的是,资格条件、类似业绩等都提出了非常奇怪的要求。我指着这些过分的条款,告诉对方不能这样写。从对方对内容的不熟悉程度我能看出,这份文稿是其他人帮忙拟定的。一个躲在幕后的人。
条款虽过分,但对方并不准备接受我的建议,也不打算进行任何修改。话语中,似乎有隐情。这让我感到很为难。
我找到监管部门,诉我说了的遭遇。监管老师说,既然人家抽选并委托了我,我就应该起到帮人把关的作用。违法违规的条款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立场。
我又来到交易中心,向采管科科长反映了我遇到的情况。科长大发感慨,一时顾不上了风度,在我面前破口大骂,说采购人简直胡作非为!
我走进了发包人的办公室。中年男子正坐在他的座位上,无所事事。死板女也同样坐在对面自己的座位上,面无表情。
我递给中年男子一份盖了我公司公章的函。他接过手,读了一阵,抬头用乞求的语气与我商量:“如果有什么条款必须得改,你提出来,我们改就是了。”
“算了。要改的也挺多的。我看,您也挺为难的。”我小声道。
“如果重新委托一家代理公司,项目推进又得往后延,并且也麻烦。再考虑一下吧,能合作也是大家的缘分。”他还在抱有希望。
可是,我去意已决,说什么也没用了。
死板女在办理解除双方合同的过程中,已经没有了甲方的态度。
她前后态度落差巨大,让我感觉非常受用。
这是六年前的事了。那是我第一次拒绝客户。
今天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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