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就是爱情

作者: 张四五 | 来源:发表于2016-05-27 14:18 被阅读20次

    数一数,整整二十四年。

    我去过许多地方,数十座城,数百座桥,数千条路。

    我遇见过许多人,高矮胖瘦,肤色不一,各种口音。

    我读过许多小说,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各种情爱。

    虽然没有亲自体会过,但是“没吃过猪肉,总是见过猪跑的,我以为我是很懂爱情的,还自告奋勇地充当过好多姑娘的”情感分析师”。

    下笔写了好多小说,塑造了好多情窦初开的少年,各种情节。

    直到2015年的夏天,星期五燥热的下午,快要下班时受到母上大人的连环微信。

    “JZX,男,86年生人,广西桂林人,性格开朗活泼,IT工程师。”

    “你去看看,先聊着,认识认识。”

    我就忍不住笑了,这是让我相亲的节奏呀。

    上学的时候各种禁止谈恋爱,毕业后就恨不得我立马结婚嫁人的母上大人,悉心吩咐拜托了好多在北京的亲戚朋友给我介绍男朋友。

    走出校园,初入职场的我也是想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的热血小白领,成功在新浪乐居混成一只典型的加班汪。

    工作忙、没有时间谈恋爱、不想见,各种托词拒绝了各种相亲局。

    可是那天,不知道是惧于母上大人的威严还是什么,我鬼使神差地回:好啊。

    然后收到了那位小哥哥微信添加好友的消息。“我是JZX。”

    接受。

    心脏砰砰跳得好快,特别神奇。

    他约我第二天(周六)见面,可是我约了淼淼,照实说了,心里还在想他会不会以为我这是拒绝的托词。

    他说那后天呢。

    我说好。

    不反感,还挺聊得来。

    周六见淼淼的时候,她就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没呀,只是刚刚认识了一个人,是我喜欢的理工男,程序猿。

    淼淼笑,说看你的神情,是不是谈恋爱瞒着我呢。

    直到现在,她都以为当时我和他已经在一起了。

    初见的那天,阳光好晒。

    我撑着小花伞,看他远远的来。

    没有一见钟情,没有相见恨晚。

    但是神奇的是,晚上我发了一条微博,现在我都解释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

    再后来,我给他送了一杯咖啡,冰摩卡。

    他说被打动了,觉得我真好。

    再后来,我跟小伙伴玩一个游戏,叫什么我都忘记了,类似“没人能玩过第四关”的微信H5小游戏。

    我发给他试试。

    十分钟,他就通关啦。

    觉得他好厉害,我欢喜地跟小伙伴们分享,他们都打趣我春心萌动。

    再后来,我们每天聊聊天,周末见见面。

    他唱给我的歌,我都默默收藏好;

    跟他的聊天记录,我都默默截图保存好;

    每一个感动的小细节,我都悄悄记录下来。

    我觉得他智商高、情商高,好崇拜呀。

    慢慢地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再后来,七夕夜。

    都牵手啦,那就转正吧。

    你好啊,男朋友。

    再后来,我经历了好多好多第一次。

    我喜欢看他敲代码的侧颜,专注的眼神、长长的睫毛。

    我说像史努比一样好可爱,可他好不乐意自己像狗狗;

    在车上我睡着的时候,他会小心翼翼地拖住我的头,

    顺道接住我流的口水;

    他剥鸡蛋的时候,看得我眼冒心心;

    他抬手帮我遮住刺眼的阳光,让我心动不已;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没有自己拧开过一瓶水;

    他做饭好厉害的,刀工好烹饪技术超强,甩我好几十条街;

    他把家里的床脚桌角尖角都包起来了,因为我总是磕到脚;

    有他在的地方,我总感觉很安心。

    我是个天生有点悲观倾向又很乐观的人,为了让自己能够宠辱不惊始终淡定,我往往会在开始时做好最坏的打算,这样发生什么都不是最坏的,都在我的预期之中。

    双子座的分裂,又让我会在各种情况发生时往乐观的方向靠拢。

    放在爱情上,我想理智然而未果,随着心意走,反正是全身心投入了,不会后悔。

    我反射弧有点长,但我还是很通透的——

    俗称事后诸葛亮。

    我会记住那些细小的美好,也会纠结那些细小的异常。

    我会患得患失,会情绪低落,会不吭声地流眼泪。

    他基本上都会第一时间发现,他抱住我的瞬间,我就觉得纠结的那些破事儿真的不重要,我有他就好了啊。

    原来,我会这么喜欢一个人。

    他说早上起来关闹钟的时候,我都会抱住他,每天。

    但是我都完全不记得,闭着眼睛完成的一套动作。

    不知不觉中,我变成了一个成天絮絮叨叨“我男票”秀恩爱的人。

    我觉得这是一种浪漫呢,义无反顾地告诉所有人:本宫是有男票的人,爱情甜蜜着呢。

    不为后路,不求备胎。

    我幻想的每一个未来里都有他,眼下的生活中都有他。

    那个老少年,就这么走进了我的心里。

    我想学习好多好多新技能,想让他幸福,想让他快乐。

    不怕变成妇女一样地生活,洗洗涮涮忙不停脚,笨拙地学习新的菜式。

    贤妻良母也是我的梦想之一呀。

    做个容易知足,容易感动的姑娘,像蛋生动物会跟着第一眼见到的人,信任他,满心欢喜地跟他在一起。

    现在再看我们当时的聊天记录,我依然好心动。

    那些他对我好的场景,总是历历在目。

    我一遍一遍翻看自己的小本本,温习我们各种的小美好。

    每天告诉他我就是好爱他,早晚不止一遍两遍,不怕他骄傲的。

    这是我给他的浪漫。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

    He complete me。

    正当其时,恰到好处。

    ——2016年5月26日,距离初见2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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