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教写作文,告诉我们写作文的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说清楚一件事情是写文章的基本要求。
上大学的专业是法学,每天面对的是法律条文,法理学晦涩难懂,宪法高高在上,数量庞大的法条需要每天面对,书写法律文书是律师基本功,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等,这个时候,小学的六要素已经派不上用场了,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也是共通的,就是需要说清楚,讲明白。
说来说去,就是语言的表达需要颗粒感,“颗粒感”,拆一下,再添加一点想象力,就是像一把黄豆掉在地上,嘣嘣嘣……,清脆、干净、不拖泥带水,很好听,战友,你听到没有啊?嘻嘻……所以说,语言的颗粒感很重要。如果连基本的事实都表达不清,事实都不清楚就去说理,根本就是行不通的,即便做了说理,也会给人一种一锅粥,含糊不清的感受。
表达需要颗粒感,写作的标准也是一样的,它们都是让别人了解你的观点,只不过表现形式有所区别,但,本质无区别。今天,上了张健老师的写作课,讲的虽然是法律文书的写作,其实适用已经超出了法律层面,在很多领域都可以适用,尽量多的收集素材,少一些说理,这不单是法官希望的,也是非法律群体需要的,因为你自认为的说理部分,是你自己主观推导出来的,不是大多数公众认为的结论,你越说理,可能理越不通,你不说理,把事实摆出来,摊在桌面上,结论显而易见。
谢谢! 张健老师
张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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