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家里翻书,有同事相约去转街,欣然应允。
多日不曾出门,还以为外面定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也还以为街上一定是湿滑难行,行人稀少,谁料一切安安静静,一幅太平乐世的样子。
站在街头,兀自笑了自己很久。闭门即深山,这是与世隔绝的样子哈。
蜗居数日,都几乎与世界隔绝了。每天除了喂饱自己,就是胡乱翻书,只翻得头昏眼花,黑白不分。
昨日刚刚读完了托马斯.哈代的《苔丝》,觉得那略带忧伤的悲情笔调,真是自己所十分喜欢的。最近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就是若要读书有趣,还是要去读那些经典小说。一本小说,涵盖了你要的一切。读小说的过程,就是和小说里的那些人物一切生活的过程,若是有一个特别欣赏的主人公,喜怒哀乐也会跟随者他一道走。主人公喜,自己喜,主人公忧,自己忧。起起落落,个人的感情也在时间里转变,甚至会影响到心情。由于最近读的基本几本小说,都是以悲剧为基调的,海丝特,苔丝,安娜……,这些人物的悲剧命运,引发了我对自己过去生活的审视。
其实,细细去想,每一个人的人生,都预设在悲剧和喜剧里。若你所选择的生活,会将那种成分引发的多一些。在人生的主要关头上,选择了社会性的生活,可能会是喜剧,也就是幸福。若违背了某种社会准则,逆道而行,生活一定会以悲剧的方式呈现在你的面前,那生活也只有痛苦了。
我是那个走过喜剧,又走过悲剧,又走到了喜剧里的人。大半辈子,都在个人生活的泥潭里跋涉。所幸,到了中年的尾巴上,又回到了最初的选择里,过上了一份安稳而自在的日子。
但最近,由于过多的去读这些悲剧小说,倒把自己过去生活里的酸涩,给翻腾出来了。心情莫名其妙的不好了几天。甚至连枕边人,也越看越不顺眼,偷偷给按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总想跟他大吵一架。
幸亏有书。一册在手,只要读进去,书里的一切都会把现实遮蔽,或是起笔敲几个字,个人情绪就渐渐发泄了。
女人真是一个奇怪的动物。有时候,会被别人一句无意之中的话惹恼,有时候,又会被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美好喜悦起来。比如,早上起床,忽然看到,阳台上的扶桑,又开出一朵大黄花来。心情就好起来了,梳妆打扮,涂脂抹粉,换一个发型,就觉得美滋滋了。
街上没雪,风似乎也比前几日暖和了一些,就想走一走。给同事发过信息,说好了碰头的地方。之后,信步闲走,一路前行,还在街角捡到了一个红气球,又把它转赠给一个孩子。如同把一份快乐送给别人,自己也开心了许多。
不久,就看到了站在街头上的同事,她新近烫了发,看起来很时尚。见面,说一些家常闲话,还去一家奶茶店坐了一会儿,一个下午过去了。
回来的时候,路过一家化妆品店,忽然想起明天是情人节,该给自己买一支口红了。女人最好的情人,就是自己,爱自己,才是王道。
哈哈,女人就是这样一种奇特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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