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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兆铭到刘和珍

汪兆铭到刘和珍

作者: 佘克宁 | 来源:发表于2018-06-09 15:49 被阅读28次

    从汪兆铭到刘和珍

    汪兆铭与刘和珍生活在不同的时代,身份天壤之别,一个是国民党党魁,一个是普通学生,两者并无交集。

    汪兆铭抱着必死之决心行刺摄政王,结果非但没有被处决,而且如英雄般出狱。刘和珍参与学生运动,被段祺瑞政府杀害,鲁迅发表《纪念刘和珍君》后,刘和珍成为无人不知的女烈士。

    汪兆铭行刺事件,似乎说明摄政王还不算残暴(摄政王的解释是顾及舆论的非议,不得不释放汪),也从侧面说明大清还不算残暴(不顾及舆论的非议其实也是可以的)。

    大清不算残暴,不能理解为大清仁慈,应该理解为是大清对社会的控制手段与控制能力不行。段祺瑞在刘和珍事件后备受指责,说明段祺瑞的时代,北洋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手段与控制能力仍然停留在大清的水平。

    大清到北洋,政府要实现对社会完成有效控制的工具,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散沙社会、道德教化、善后处理等唐宋明清的传统办法,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取而代之的,是宣传引导、组织控制、特务渗透等新办法。

    鲁迅公开发表《纪念刘和珍君》这种文章,竟然没有给鲁迅本人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任何不利影响,进一步说明刘和珍的事件,实际上并不能证明段祺瑞政府残暴,反而证明的是:偶尔的暴政,往往会受到指责。

    汪兆铭到刘和珍,按照革命的话语体系予以解释就是:从暴力抗争到非暴力抗争的轨迹,展现的是极少数人觉醒到相对多数人觉醒的轨迹。

    汪兆铭行刺大清摄政王,是革命党在各地实施恐怖袭击的典型案例,革命党采取这种自杀式袭击的方式,不见得能够被民众所接受。但是革命党认为,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是因为民众尚未觉醒,难以进行有效组织,不得不采取恐怖袭击的办法。

    刘和珍在学生运动中牺牲,获得社会的广泛同情,是民国时期学运的常态。舆论对民国学运的态度,一般是倾向于认为学运无可指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是受高等教育的学子。但是舆论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学运的口号上,而完全不理会学运带来的后果,也完全不清楚学运背后策划者的真正目的。最根本的问题是:学生不需要为社会负责,但执政府需要。

    表面上看,游行的刘和珍的破坏力,应该是低于恐袭的汪兆铭,但事实上正好相反。刘和珍及之后,瓦解社会的渗透力量已经无孔不入、神通广大。汪兆铭的时代,反而说明社会秩序至少在整体上尚能维持原有运转。

    大清与北洋的不利之处就在于,两者均对现实的危险与潜在的危险缺乏经验,最终充当失败的试验者角色。大清与北洋之后的有利之处在于,之后的政权并非在道德层面上比大清与北洋更高尚,而是已经非常了解各种危险隐藏于何处,知道如何将其扼杀于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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