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对拓展开放,但是对修改封闭。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拓展。合理的运用抽象层可以实现开闭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关职责,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里氏代换原则: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对象。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
Animals dog = new Dog();
依赖倒置原则: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迪米特法则: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尽量的使用聚合/合成,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好的程序的性质:拓展性,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
[设计模式之六大原则](https://www.cnblogs.com/dolphin0520/p/3919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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