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我颇读了几本书,其中就有《芳华》、《人生海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
巧的是,这三本书的叙事方法颇为相似。他们均采用了旁人第三者叙事方法,通过小说中一个不重要的人物展开叙述,揭示主人公的过往事迹。
这种写作方式的好处很多。不仅可以引导小说中旁观者的磅礴情绪,也可以“窥探”出主人公的伟大人格。让这个人格不仅是一种自我的树立,还加入了世俗的评判,使它更加可信、有力。这种写法既可以让事件的“参与者”众多,大大丰富故事情节。
这几部小说中,通过频繁出现的不重要的人物“我”,串起了整部小说的情节。这种写法不仅能把主人公的事迹和代表的精神描写清楚,更能把“我”的评判和价值输给读者。这样作品的层次就更加丰富了。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作品多人物庞杂,层次丰富,比直接用第三人称视角描述更有代入感,能表达更多的深意。
这样的叙事方式使得行文更加自由。
这种写法好似作者在和你面对面诉说,场景变换随着诉说者的心意可以随时切换。我们能看到,文中很多时候故事并不是完整按照时间线展现,而是被分解拆零,根据作者的情绪堆积,在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情景需要,一点一点透漏出来。
这样的写法,跟第三人称视角描述比,使得小说看上去结构松散,可表达的情感却更强烈。
第三人称视角,因为感情的因素无法侵入太多,而大多沿用时间线来展开,偶尔也有大段的情节设计灵活机动出现,但无法实现大量情节的灵活机动。
而类似《芳华》和《人生海海》这种写法,第一人称“我”即参与情节中的各项活动,又是群众中的一员。由于“我”的机动灵活,能灵活展现出跳脱的情节推动,因此能根据作者的需要展现情节,而推动读者强烈的感情回应。
这种写法所表述的主人公大多具有很强的“神秘性”,作者通过一个旁观者一点点揭开他们的隐秘和伟大。通常,作者会通过和普通人强烈的对比,形成一个鲜明的反差,来表达整部作品的情绪和观点。
这种写作方式,重视情节推动,情绪却不是直接通过主人公表达,而是通过作者设计的“我”的参与转递。这里面,就会加入很多“我”的情节。这里面的东西,我个人认为,大多是作者有意的“夹带私货”,往往多是作者在表达真实作品意图以外的东西。
或者说,那可能才是作者真实的表达意图,只不过,跟整部小说主人公的主旨并不太一致。比如,《芳华》中有一些地方写到萧慧子的故事,实际上这些故事可写可不写,对整个行文意义并不大。但,这可能就是作者想写这篇作品的主要原因,作者个人的原因。当然,这些都是我个人的猜测。
但,不可否认,一个文学作品是有很大的主动性和自主性的东西,作者或多或少会把自己或身边人的故事写在里面,他们是否对情节有益并不是重点。这也就是我所说的“夹带私货”。比如,《人生海海》中也有很多不是太有意义的情节。
同样是采用了第三者不重要人物叙事方式,《活着》中的自由诗人则简单地多。除了做为一个印子引出福贵的故事,其他的他完全没有参与到故事中。让整个过程简单从容。当然那又是另一种写作手法。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继续看其他写作手法。
前段时间我读过《简爱》,它的写法又与上面我们讨论的有所不同。《简爱》中的“我”,就是整部小说的主人公。这种写法能强烈地表达出主人公的想法和思想的碰撞,这样的写法适合自我表达强的主人公。他们显然有很多话要跟读者讲,借别人之口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但正因为这种写法更强调自我表达,所以这部小说中的视角就颇为受限,“我”就失去了灵活演绎别人的观点的角度。能采用的推进方式就不多,顶多来个回忆什么的。
所以,《简爱》中情节的推动大多采用时间线,很少出现穿插。这样的作品情节起伏可能不大,更注重的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或情感的表达。
这种大“我”的写法,重点在于情绪,情节往往不是作者写作的重点。
通过这些优秀作品可以看出,一部作品想要好看,要不就在情绪上引人入胜,要不就在剧情上百转千回。并且一定要善于在情节上设好铺垫和不停埋伏。
而回过头来返观自己的作品,就会发现好似一幕一幕的舞台戏剧。这台拙劣的舞台剧,不仅没有环绕立体声的音响,还人物形象场景化严重,完全没有统一的整体形象设计。
每个场景之间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联系,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感觉。小说跟戏剧不同之处在于,小说将人物真正地融入到细节中去,没有太严格的场景设置,作者的思维可以从这个场景快速跳转到其他场景,只为更好地描绘出自己表达的内容。
简单地说,小说更为随意,也更为“隐秘”。小说里表达的更多的是心理,读后读者获得的是一种心情和感受;而戏剧更多表现的是故事,观看后获得得更多的是体验。所以,它们的表达手法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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