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个新闻,宁波小李去超市买酸奶,价格是4.9元一瓶。结账的时候,他发现结账小票的时间是晚上8点29分,牛奶的保质期是21天,截止的时间是到当晚8点28分,超期了一分钟。
小李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超市表示可以更换,不能赔偿,协商未果后,小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给小李400元。
律师表示,小李从付款取得酸奶的那一刻起,所有权由超市所有转移到小李所有。临界时间点以打印的超市小票显示为准,在此之前,酸奶的一切问题由超市负责,此后由小李负责。
关于这一事件,网上众说纷纭,一部分认为,小李是故意为之,在拿到酸奶的时候就看到了日期,知道即将超期,故意拖延结账时间,目的是想让超市索赔。
另一部分则认为,可以调取监控录像,小李是否存在看了酸奶的说明很长时间,是否故意有拖延时间的情况,但不管小李是否主观故意,酸奶超期是事实,买到过期酸奶要求超市索赔,无可厚非。
对这一事件,我认为应该理性分析,抱着公平公正的态度来看待:
先要明确双方责任,划分责任主体
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在超市,由于理货员工作疏忽,没有及时发现酸奶过期,才是造成这件事情的主要原因。小李作为消费者,买酸奶用于生活需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应受到保护,没有责任。
要分析索赔是否有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
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这说明小李要求索赔的行为,索赔的金额,有法律依据,是合理合法的。
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超市小票是主要证据,打印的时间是作为认定是否超期的依据,超期就是超期,哪怕是一秒,也是超期,不容分辩。超市的监控,全程记录了小李购买酸奶的过程,也可以用来取证小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索赔。
要理性对待,不能道德bangjia
可能有人会说小李不近人情,只是超期一分钟,喝下去也不能怎么样,超市卖酸奶的利润低,干嘛要为难超市人员,谁还不犯点错误呢?
不是事事都可以打感情牌,不能用道德去评判,超期一分钟不算事儿的话,为啥还要有保质期呢?试想,高考差一分能被录取吗?高铁要准时发车,会因为一个人而晚开吗?答案是,都不会。小李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是应该提倡的,不应该道德bangjia。
大家一定也听说过,很多消费者由于买了过期食品,事后再找到商家时,商家拒不认账,最后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购物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打印的购物小票要留存好,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要遵守规则,店有店规,厂有厂纪,用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会使社会秩序更和谐。
文有章法,人有规则,若是文无章法,人无规则,社会将是一团乱麻。
花朵有规则才好看齐帆齐商学院13期新媒体写作特训营(4)篇1133字,累计51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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