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而产生滑稽的模棱两可的性质。它既不完全属于艺术,也不完全属于生活。一方面,如果我们不能想象从包厢上看戏那样来旁观现实生活中人物的活动,他们就不会引我们发笑。他们之所以在我们心中成为滑稽,仅仅是因为他们为我们演了喜剧。但是另一方面,即使在戏剧里。笑这种乐趣也不是一种纯粹的乐趣,也就是说,也不是一种完全属于美学范畴,毫无利害观念的乐趣。
这里总掺杂着一种弦外之意—— 即使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有,但就整个社会来说是存在着的。这里总掺杂着一种想羞辱人的秘密意图,从而也是纠正人—— 至少是从外部吧—— 的秘密意图。
因此,喜剧比正剧更接近现实生活。正剧越是伟大,诗人越是要苦心经营,从现实中提炼出纯粹的悲剧性来。与此相反,喜剧只有在它的的低级形式,即在滑稽剧和闹剧中,才是和现实有所出入的。喜剧越是高级,与生活融合一致的倾向便越是明显;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场面和高级喜剧是如此接近,简直可以一字不改地搬上舞台。
由此可见,在戏剧中和最生活中,滑稽性格的元素都是一样的。这样元素是什么呢?我们不难吧它们推演出来。
人们常说,我们的同类的轻微的缺点时可笑的,我承认在这个意见当中有一大部分是真理,然而哦不能认为这种说法是全对。首先,就缺点而而论,很难在轻微和严重之间划一条界线。也许不是因为缺点轻微才引人发笑,倒是因为我们笑它才轻微,因为笑是最能使我们消怒的东西。还可以更进一步来看,有些缺点,我们明明知道严重,却依然笑它。
再其次,我们还不得不承认,——尽管有些勉强—— 不但笑同类的缺点,有时候同样也笑他们的优点。有人会说滑稽不是某个英雄人物的正直,而是在他身上正直的特殊表现形式,总之是损害了他的正直的某种怪脾气。这种说法我也同意吗,但是并不因此就不能说,我们所笑的某个人物的怪脾气,使他的正直成为可笑。而这是关键所在。
因此,让我们来做个结论:滑稽并不总是缺点(就其伦理的意义而言)的标志。如果人们一定要在滑稽中间看到缺点,看到轻微的缺点,那他必须指出轻微与严重的明确界限在什么地方。
事实上,严格来说:滑稽人物是能适应严格的道德的。他所缺的是适应社会的能力。喜剧的角色一般完全具有正直的人的性格。然而他不能合群,而他之所以滑稽正是由于这一点。取笑灵活的罪恶难,取笑执拗的德行易。引起社会戒心的正是这种僵硬的态度。尽管这里僵硬就是正直,谁要离群孤立,谁就不免可笑,因为滑稽多半就是以这种孤立为原材料的,这也说明为什么滑稽时常与社会的习俗、思想——说的更明白些,也就是与社会的偏见有关的道理。
然而为了人类的荣誉,我们还是得承认,社会的理想和道德的理想之间并没有什么基本的区别。我们因此可以承认,一般来说,引人发笑的确实是别人的缺点。然而我们还得补充一句,这些缺点之所以可笑。与其说是由于它们的不道德,不如说是由于他们的不合社会。
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弄清楚哪些缺点可能是滑稽的,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们又认为这些缺点严重到不能取笑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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