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木:
我决定不考研了。
你知道,我曾经那么热切地想考研,虽然有虚荣心作祟,但也的确是想学习东西的。
前段时间密集的培训班电话,让我深感困扰,后来再接到培训班电话就拉进黑名单,所以现在才能安静下来。本来我想安静一段时间去买教材看一看,安安心心地学习,争取明年考试,考不上没关系,我可以再考。
可是今天又看到一研究生自杀事件,而且又是和导师有关,感觉好害怕。
上次研究生杨宝德自杀事件好象还没有完全凉透,这次又出来一个陶崇园。最让人感到恐怖的是,这两起自杀事件似乎都和导师有关,被曝光的微信聊天内容也都有导师安排学生做杂事,语气里仿佛手握着这些孩子的生杀大权。
我没读过研,不知道这些在学校里直接考研的孩子是什么心理,更不知道那些导师是怎么回事,但我也有过老师也教过学生,我深知老师和学生之间不应该是这种关系。
老师为什么会有对学生指手划脚的权利?是谁给了老师这么大的权利?我上网查了一下,教育部曾针对高校老师的师德提出“红七条”禁行行为。其中就包括不得损害学生合法权益,那么,私下里向学生提出不合理要求算不算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呢?
据说,学生的前途和去留,是导师一句话说了算。在这样的前提下,导师派的工作,大到国家级课题的立项和实验,小到给导师配送东西,甚至是家务事,什么洗车,洗衣服,找眼镜,都是学生很难拒绝的“任务”。
陶崇园如此,杨宝德也如此,因为无法拒绝,就不停地忍受,直至用极端的方式来彻底结束。
在网上众多惋惜的议论中我也看到了很辣眼睛的议论,“现在的孩子都不知道脑子里想什么?装个窗帘,买个菜,打扫个卫生就委屈死了?你伺候伺候老师,那不是应当的吗?”
我去,说这话的人这辈子不会有孩子!
什么叫伺候老师是应该的?
《论语•子路篇》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欲论“为师者必先正其身”,需先明白,何为“师”,何为“正其身”,以及“必先”这种对教师职业要求之原因。
韩愈《师说》有云: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告诉我们,身为老师,应该教给学生们知识(受业解惑),也要教给学生们为人处世的道理(传道),方为一名合格的教师。那这位陶同学的导师就是用做杂事来教陶同学做人的道理的吗?用喊口号“爸我永远爱你”来考验他的心理素质的吗?
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注意,这是要求中小学老师的,那一个大学老师,一个研究生导师不更应该遵守吗?杨同学和陶同学的导师怎么样呢?
当然,他们都会说他们没有错,甚至学校都会说他们没有责任,那是我们的学生该死呗?
好吧,我还是不要去考研的好,虽然我不一定考的上,就算我能考上,我也不敢上啊,不知道还有多少奇葩的导师在那里。有句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对于那些不能正其身的导师,越是有文化就越可怕。
我忽然想起勒庞《乌合之众》里的一段话:“教育既不会让人更道德,同样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将他的本能改变,也不能将他天生的热情改变,而且有在进行不良引导后,它的害处远大于好处。”
当时看到这段话时我还有不同的意见,因为我们从小就被灌输的理念是“知识改变命运”,我直到现在深以为然。所以我看到上面那段话时是不赞同的,我觉得教育是可以让人更道德的,比如从粗俗到高雅。但现在我觉得勒庞说的没毛病,教育不会让人更道德,那些身披文化外衣的教育工作者,有时也是杀人不用刀的高级屠夫。
唉,我觉得昨天刚刚高涨起来的好情绪又要低落下去了。
合子
2018.4.3.
百合写给冬木的信(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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