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草堂春睡
文/壮图山人
春到农家二月天,日高犹掩小窗眠。
香浓只觉泥炉浅,影薄还凭布帐全。
几缕梅花摇竹阁,数声啼鸟出炊烟。
恰逢人世好光景,梦到行云正少年。
一一2021,02,22,14:29
附注:本诗第七句原作“恰逢人世风情好”,因嫌太俗,故改作此。某些读者或认为本诗中“恰逢人世好光景(仄平平仄仄平仄)”犯孤平,这是不正确的。对于此类常见认识误区,特说明如下:
一般认为,五言中的“中仄仄平仄”和七言中的“中平中仄仄平仄”这类句式为普通拗句,并非孤平句。
关于“孤平”的概念,最早在王渔洋的《律诗定体》中被作为声病正式提出。王渔洋认为:“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其二四应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连,换以平韵无妨也。”
他又指出:“凡七言,第一字俱不论。第三字与五言第一字同例。”
王渔洋指出:在五律的偶数句中,当第二字是“平”,第四字是“仄”时,第一字必须用平,不能用仄。在七言近体中,第一字平仄可以不论,第三字和五言第一字规则相同。
可见,“孤平”句只会出现在偶数句中,仄声收尾的句子不可能出现孤平句。“中仄仄平仄”和“中平中仄仄平仄”一开始就不在“孤平”的讨论范围中。
五律偶数句,且第二字为“平”,第四字为“仄”,就只有“平平仄仄平”一种。也就是说,五言“孤平”的形式只有一种,便是“仄平仄仄平”,七言孤平的形式则是“中仄仄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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