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法庭参加了一对父子的调解会,让我大大的对血浓于水这句话的质疑,真的血浓于水么?这是一对父子的官司,奶奶走了,临终前把存款和房子留给了孙子,但因为已经在病床上了,就没办法签名只按了手印,爸爸就不干了,凭什么妈妈给的是儿子而不是他,质疑这份遗嘱是自己的儿子伪造的,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以前我一直认为再大的矛盾,对于亲子,特别是相互的第一继承人来说,算什么事呢?结果遇到了我前夫和他妈妈,逼着他把他卖了房子的房款还回去给她做养老,因为之前他买房子是家里付的房子的首付……
当时我好嘘嘘,连着身边的人也在质疑他估计不是她亲生的吧?
结果这回确定以及肯定是亲生的了吧,却还是这么狗血的剧情。
人性如此贪婪么?贪到虎毒要食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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