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很好听。
西班牙语原题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l cólera和中文题目,都很有那种疯狂的感染力。实际上,马尔克斯是起题目的大师,比如《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比如《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肯定是最好的之一。
仅仅想象一下:一个没读过马尔克斯的姑娘,在书店里面对《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她会选哪本呢?嗯……
出版的时机。
诺奖有个很不成文的惯例:大多数人,得奖之后,都发表不出伟大作品了。马尔克斯却是个例外。他出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得诺奖后三年,正是声名鼎盛时;而其水准,又确实出色,不逊从前。于是立刻成为他《百年孤独》后,最有名的作品。
本身的功力。
马尔克斯出这本书时57岁,正是巅峰时期。实际上,60年代初马尔克斯还略有些模仿福克纳和鲁尔福,但到60年代后期已经大成。70年代,他一度封笔,但期间一直没停写(所以《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出版得极快),攒了无数的素材。
了解马尔克斯的人都知道,他有许多短篇会成为长篇片段,他有许多情节会重复使用,对他来说,就是个“攒”的过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攒了许多年的小说,加上本身技巧浑成——这部小说的技巧用得眼花缭乱但又毫无造作痕迹、极其老辣——自然就爆发了。
故事。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马尔克斯的小说大多有政治意味。《枯枝败叶》影射香蕉公司。《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对内战和政府的控诉。《百年孤独》就不提了。而《霍乱时期的爱情》,却是个没有门槛、人人可读的故事。换句话说,这是马尔克斯题材最大众的一个小说了。
说说小说的剧情。
“意中人嫁了王子,于是穷光蛋就苦熬”。这个故事很狗血,又凄美,但却有许多大师爱写。比如:
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柯希莫在树上,目送薇莪拉嫁作了公爵夫人。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以唐泰斯少年得志、预备结婚为开始,以被坑入狱、囚禁十四年、出狱后得知未婚妻改嫁了为真正开始。
金庸《连城诀》,狄云入狱,耳闻得青梅竹马的戚芳嫁了万圭。《笑傲江湖》,令狐冲为情所困折磨了二十多回,终于还是没法挽回小师妹嫁给林平之的结局。
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万里迢迢来到长岛,就是为了重新找回已经嫁了的黛西。
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从头至尾就是在说,李寻欢大爷如何边咳嗽边喝酒,边从“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我受虐我快乐”的无底深渊里往外爬的过程。
如果排除掉“故意编这个剧情来讽刺大家”可能性的话,纳博科夫《洛丽塔》,亨伯特也遭遇了奎尔蒂拐走洛丽塔这事。哪怕亨伯特最后一次见洛丽塔时,她也是个怀孕妇人了。
这些结尾不同的“女神嫁给了别人”故事,有一个美妙的核心。
每个失去女神的少年,令狐冲也罢,柯希莫也罢,阿里萨也罢,唐泰斯也罢,狄云也罢,盖茨比也罢,都有一点天然的纯真。
恰好他们失去的女神,岳灵珊、薇莪拉、费尔米纳、梅西迪斯、戚芳们,与他们相应,在婚前,都有那么一点通透清澈的纯真。青梅竹马啦、少年相恋啦、初恋啦,纯粹之极。
大多数的少年,爱上第一个姑娘时,都清澈透明,把她从美好的女人幻化成无瑕的女神,世界随之晶莹美丽。但随后,女神嫁给了——至少是从少年眼里看来——世俗的、市侩的、徒有表面的、油头粉面的、没有灵魂的男人。于是,一整个世界都碎了。
无论少年最后怎么处理——杀掉情敌啦、自己苦情啦、漫长煎熬啦——只有一样是确定的:被夺走的不只是他们的爱人,还包括他们对爱情、命运、与这个世界天真纯洁的想像。所以呢,他们会对女神爱恨交加。爱她以前的纯真烂漫,恨她嫁作人妇后的庸碌世俗。这种割裂的眷恋无非说明,最初的爱人曾被少年寄托过最初、最完全的纯真——那还没有被世俗高富帅击碎的纯真。
妙在马尔克斯给这个故事加了这么个结局:“苦熬,苦熬,熬到八十多岁,熬死了王子,于是终于和意中人团聚了”。这意思是:你只要纯真,肯守,准守得到,爱情是可以超越死亡的……
这么个辛酸与甜蜜交加的,又狗血又励志的大团圆结局,漫长的五十几年等待。加上小说里面不断穿插的各类爱情传奇,以及这一点“痴”劲,凑成一个史诗般的大爱情故事。
想不有名,难矣。
书还没到,等看完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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