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我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进展
二:我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制度:
三:2020年上半年度药品不良反应共上报87例(新冠肺炎影响),年度计划是236例,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我和您需一起加油,完成目标任务。
四:在这里补充两个概念,一个是药物警戒,另一个是药物滥用。2007年11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药物警戒大会,提出在现有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药物警戒制度,12年过去了,在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2条有了规定: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向当初提议的开路人致敬!
第二个概念是药物滥用,它是指非医疗目的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物质),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瘾癖),强迫和无止境的追求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由此带来严重的个人健康与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们医院门诊和病区目前均未发现有药物滥用。
五:我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确实能作为药品安全再评价的支撑。
六:本着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药剂科会提供疗效好、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药品满足临床需要。敬请我们的临床医师在合理用药的同时,和我们一起做好药品安全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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