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是人类普遍具有的一种价值倾向和心理状态。古人所说的心存敬畏,往往是指对神灵一种态度,“头上三尺有神灵”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同时,它也包含了对封建礼法的遵循,规范了人的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们现在也经常听人引用“敬畏”二字。但我们现在到底敬畏的又是什么?
规范人们行为的无外乎道德和法律两大社会尺度。民俗良序、约定俗成也是道德范畴里的内容,世界各国和各民族、各地区也许有所差别,但一般而言,不会违反常伦。法律也各有不同,大陆法系、海洋法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了当今的法律框架。
但我想探讨的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权力在法律和道德面前,人们会接受前者还是后者?
按理说,正当的权力是运行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的。但现实的情况往往出其右,权力说了算,法律和道德在权力面前让路。
最简单的例子是,单位里,如果一个员工要存活下去,或者还想进步,你是听从内心的良知和法律、规则,还是听从领导的指示?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心存的是对权力的敬畏,而不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
因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最好的办法,所谓制度就是指法律法规和规则。权力不受约束,人们就被迫违心地去做自己内心都不认可的事情,甚至是违法的事情,长此以往,整个社会的伦理生态就会遭到摧残,正义的呼声会越来越弱,扭曲的灵魂会到处乱跑,纲常不在,良知泯灭,道德堤坝坍塌。法纪受损,秩序失控,监狱应接不暇。
摒弃对权力的膜拜,敬畏大道,值守良知和铁律,未来才会洒满阳光。路漫漫,但我们必须刀刃向内,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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