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参加简书官方有奖征文「脑洞写作大会第二期|创意续写计划」。
很久很久以前,他也曾这样温柔待我。
这句话,是我不经意间在思思最爱看的那本书里看到的,它被认真地写在一张类似书签的卡片上,就夹在书中的第一百零一页。
我和思思在一起交往已有八年了,与她相识更有十二年之久。
我们是大学同校的校友,犹记得与她初见那天的场景,是我对她一见钟情的开端。
清晨八九点的周末,图书馆很安静,人不多。她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阳光就这样恰好地洒在她的长发上,她捧起一本书专心地看着,就连我坐在她对面也没有发现。
后来,我就比平日里更加频繁的出现在图书馆里。去得早时,往往会有许多空座位,每回我都会挑靠窗的位置,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有许多次,我都能等到她。
次数多了,在我的有意交谈下,我们便这样认识了,并成为了朋友。
图书馆成了我们心照不宣的见面场地。
我们常常坐在一起看书学习。我知道她爱坐窗边,我便早早地来到图书馆占座位,那个座位的视野很好,一偏头便能看到一片绿意盎然,我想,这定是她偏爱这个位置的缘由。
图书馆里不宜过多的出声交谈,正好合了她少言的性子,我们更多的只是待在一起各自翻看着自己手里的书。偶尔我们也并肩坐在一起看同一本书,那时我能清晰地嗅到她橘子味的发香。
我翻动着那本夹着书签的书,思思最爱的那本书。
那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我似乎明白了思思喜爱它的缘由了。
书中男主就像曾经的我,给予女主的是无微不至的爱,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着他们一个个温存感人的时刻,见证着他们的成长,以及爱的升华。无疑这篇故事是感人的,故事的结局也很美好,只可惜现实生活不比小说,不是人人都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般。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
是了。我们在一起的这八年来,大多是幸福开心的回忆,我们也曾有过争吵,可最后又会一次次和好如初。
在一起第五个年头,她放弃了原本的工作,与我在同一个城市租了间房子,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起初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盛满了我们对于生活的热爱。
后来一次一次的争吵,让这段感情一点点裂开,最后如同镜子那样,碎的干脆,我们都被破碎的爱情碎片弄得遍体鳞伤。
我抱着那本书瘫坐在沙发上,这间屋子有着关于我们的太多的回忆,一幕幕在我脑海里像是在放电影。
屋子里死气沉沉,毫无以往的朝气蓬勃。
三天。我将自己锁在这里三天,屋子里似乎隐隐约约飘着腐臭的味道。
我不敢去看那躺在厨房地板上的人,身上是否已经开始腐烂。
她死了。我告诉自己,她确确实实已经消失在这个世上,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我自己杀了曾经最爱的人。
三天前,我们发生了八年来最激烈的争吵,分手那两个字不知从谁的口中歇斯底里的喊出,后来发生什么,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我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她倒在血泊里,像一朵地狱里的花。
我突然想起她以往身上曾莫名其妙多起的伤,和那双看着我无比恐惧的眼神。
可是我一点都不记得我对她做过什么事。我问她时,她总是哭。后来她甚少回家,消失的悄无声息,尽管我发疯般的找她都无果,而三天前那一天,她是回来收拾行李的,从她眼里我看到了决绝两个字。
最后的最后,一切都错了,我清醒时手里正握着沾满鲜血的菜刀,而她已然倒在血泊里失去生命体征。
精神分裂症。这个词是我在这三天里,不断从脑海里冒出来的。
我忽然哭起来,我从沙发上滚落到地上。
我颤颤巍巍捡起地上的手机,拨打了那三位数。
“喂,110吗,我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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