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你们一周之内找房子搬家,我们这是不让住了。”
听起来是不是太霸气,房东就是这么牛的,而且人家还是个大法官。
没办法,出门在外就是这样,房子是人家的,啥都人家说了算呀。
搬家,是所有在外漂泊者最头疼的事吧。
我们住的房子是老房子,房东是位七十多岁老太太,没儿子,三个女儿,原来老头有退休金,前年老头去世了,老太太得到一比丧葬费和补偿费,手里也有点钱,人也不错的。
三个女儿生活也不错,到女儿是法官,二女儿原来是幼儿园园长,三女儿也是公职人员,都生活的不错。
大姑娘说,就是因为他们家房子老,下雨就害怕,怕房子塌了出事,但老太太和我一直也没当回事。
因为屋里不进水房子如何能塌呀,老太太还是愿意出租的,这样自己就有收入了,生活可以更滋润些。
再说房子没水泡也不会自己塌了呀,但是架不住女儿不让出租,因为她是法官,碰到过很多这样的的案子,所以怕出事,于是就出现了前面的限时一周搬家的无情话!
搬就搬吧,也没啥大不了的,不就是再找个下家吗,有住的地就行。
有句话说的好:“办法总比困难多。”
终于找到房子了,而且真的是一周之内就能搬了!
就像那句话说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呵呵,果然,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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