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娘娘,各位小主的生活圈里充斥着来自世界各国的美白保养品,一句话就可以让臣民给买到进口的,或者微服私访时自己买回来的。
很多人去美国,欧洲旅游会习惯性带美白产品回来,进口就一定是好的吗?真的就安全吗?
以下,简单介绍这歪国的「美白化妆品」,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
美国
明白的说,美国并没有所谓的美白化妆品,白人国家根本不流行也不觉得需求。美系品牌的美白产品,是专门针对亚洲国家市场开发,只在亚洲国家销售。去美国旅游买美白产品,可以免了。
但美国有很特别的「含对苯二酚的淡斑产品」,很吸引亚洲人。
这怎么一回事?
美国对于含对苯二酚(HQ)的漂白产品(Bleaching product)(规定含量在1.5~2.0%者)是以OTC类(非处方药)的「漂白药品」来归类。其原始批准的用途是「
治疗」,而非「淡化皮肤色泽」的美容目的。
而HQ含量超过2.0%时,必须按照PD类(处方药)来申报管理,并只能在医嘱的前提下,用于雀斑、色斑等局部色素沉淀的治疗。
欧盟
并没有特别定义什么样的产品诉求或什么样的成分为美白化妆品。管理规则很简单,不是化妆品,就是药品。
跟美国类似的情况,白人国家无美白保养需求。欧系的美白产品,也是专门针对亚洲国家市场开发,只在亚洲国家销售。去欧洲旅游买美白产品,也可以免了。
此外,欧盟明确的在2000年宣布(2002年2月实施),HQ不可作为皮肤美白剂,并限制于染发剂中的添加量为0.3%。这在在印证了一件事~HQ对皮肤不友善,它是药,不是保养成分。
百度对“对苯二酚”的解释“简单的发表一下叔自己对,对苯二酚的看法吧!
白这件事应该只有我们黄种人是最热衷的(别和我说黑人,黑人用添加量4%以上的对苯二酚产品,也能白个几度,怎么样就是这么厉害)
对苯二酚这个东西,一直都在风口浪尖,它有效并不意味着安全,这才是它被禁止在驻留型化妆品中使用的原因。研究已经证实,长期、低剂量地使用(这正是化妆品的使用特点),容易发生外源性褐黄病、色素脱失(皮肤白斑,外观和白癜风类似)等,因此,禁止在驻留型化妆品(膏霜乳液精华)使用;但是短期地、有控制地使用,又可以达到治疗的效果,因此允许它在药物中使用,但使用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之下。所以不要扯什么“药品中都允许使用bla bla bla”来证明它安全。恰恰是因为不够安全好吗?这样的例子多得很,比如许多抗生素,药品可以用,化妆品中你添加试试?
安全有效的美白成分千千万,为啥非要用不安全的呢?
比如选择蒂梵可的
熊果苷净颜精华液+熊果苷净颜精华乳
蒂梵可熊果苷精华液+精华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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