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当头一棒
写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短。尽可能的短。
写完一篇文章,试着看删掉任何一段,如果发现没什么妨碍,再删另一段,如此往复,直到所有的段落都不能再删去。
针对每一段中的每一句话,也一样操作,直到所有的句子都呆在它该在的地方。
然后针对每一个标点符号,也推敲一下,能不能不要,能不能不放在这里。
最后一步,问自己一个问题:
这篇文章能不能删去?
如果回答说不能的,那么恭喜你,你终于在一系列操作下成为妄人。
没有一部小说对这个世界是必须的。
小说的作用,和物理、哲学、社会学甚至历史学不同,没有这些东西,我们无法看清现实世界,也无法看清人本身。
小说是个人的表达。
它的作用,和绘画一样。对于读者,无关紧要。它对于作者,反而是必须的。首先保证这个作品是写给自己看的。
请记住这一点。
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写得长一点呢?
是对自己笔力的控制。
是对更深层次的挖掘。
这就跟长跑对于拳击手的影响一样,它不是必要的,你可以以打代练,但没了它,你无法成为一个好拳手。
02:如何写长
最方便的是你先写出底稿来,然后去扩写。底稿等于是个模型,你依照模型来做一个更大的建筑,就方便的多。怎么写一篇小说出来,参考《我是怎么写出一篇小说的》。
好,现在假如你手里有一个稿子了。先问自己下面一个问题:
1)它是以第几人称写的?
如果是以第三人称写的,试着从第一人称,第二人称重新把它写一遍。
而且,从第一人称写起的时候,实际上你就把自己放在了非全知全能的角度去看整个故事。你会发现之前对故事的理解可能有些肤浅——文章中的人物,有时候过于全知全能了。
如果你以小说中每一个主要人物为视角看待事情的发展,那么你获得了另一种体验:
每个人物都纠缠在故事中,他们会做出不同的反应。这个反应是作为全知全能的写作者当初不能预料的。
因此你发现了新的东西。
而这种写法,就是POV(point of view)视点人物写作手法。
用这种方法写作的作家非常多。
如果你看过《权力的游戏》,每一章节老马丁都是以每个人物的视点来看故事的发展的。特别对于一个主题宏大,人物众多,支线众多的小说,这种方法非常适合。
对于人物纠葛非常厉害的小说,也适用于这个方法。
福克纳在《我弥留之际》《喧哗与骚动》中已经给我们打了样子——每个人物的内心独白,他的所感,甚至这个人物是个傻子、弱智、疯子,也能非常好的展现。
帕穆克在《我的名字叫红》里面更是如此——甚至颜色、图画等非生命体也可以以叙述者的方式表现。
芥川龙之介更是指出了这样做法的迷人之处——我们可以编造一个迷宫,一个“罗生门”,让读者无法知晓故事真正发生了什么。毕竟,猜谜是阅读小说乐趣之一。美人好看,在于犹抱琵琶半遮面。
经过POV的检视,再问自己
2)是不是了解故事人物的所有经历?
相信大部分人的回答是No。
我们并非熟悉一个人物把他概括出来放在小说里,而是在下意识写作的时候,把他当作工具来使用。他(小说人物),是按照我(作者)的命令行事的。我们在写作的时候,给他按了静音键。
如果要真正在乎读者,甚至在乎自己,都要收起这种想法,而是要做下面的功课,老老实实地。
列个年谱,他从出生到故事发生时的大事,都列出来。同时对应上外部环境(政治、娱乐、文化)的大事。
列个关系网,他的父母、朋友、同学、同事,爱过的人,以及他们的性格特质。
列个兴趣爱好,他喜欢读书吗?喜欢运动吗?喜欢电影吗?他为什么喜欢这些?他从这些东西当中感受到了什么?性欲旺盛吗?食欲旺盛吗?有怪癖吗?
列个普通的每天时间安排:他怎么度过这一天的。他工作、上学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他下了班是什么样子的。一天结束后,他累吗?他精力怎么样?
遇到突发的事情,他是什么反应的人?比如亲人死亡,重病,比如爱人的出轨,比如钱财丢失。
遇到压力,他会是什么反应?比如常年照顾病人,比如工作越来越忙,比如子女矛盾。
……
相信你列了这么多之后,你会明白自己的人物,他们活了过来。
然后再问自己:
3)故事发生的当天,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候,不要寥寥几笔带过。而是要按照不同的POV来考察。
如果你构想的故事高潮,是一个非人为的突发事件(比如洪灾、地震),你可以专注于描写事件当初和之后的事情。如果是人为事件(比如杀人,争吵,死亡),则要把之前的事情也写出来。
要这样考虑:
那天,你的人物看到了什么(街道,房子,行人,衣着,家具,橱窗,衣服,床单,灯光,树木,雨,雪,鸟群),听到了什么(噪声,喊叫,寂静,钟表滴答,汽车鸣笛,地铁呼啸,飞机轰鸣,雷声隆隆,雨打屋檐,小溪淙淙,鸟鸣啁啾,风吹窗户,斧砍刀劈),闻到了什么(香味,臭味,熟悉的味道,陌生的味道),触觉是什么样子(坚硬凉爽的石头,粗糙的树皮,柔滑的皮肤),它们促使人物想起了什么(场景,场景中的物品),这些想起的东西具有怎样的感觉(颜色、气味、声音、触觉),这些感觉怎么和现在看到的东西联系起来的(触觉和气味交织,气味和颜色交织,颜色和声音交织),它们引起了人物什么样的思绪(熟悉,陌生,怀念,愤怒,喜悦,心酸),人物在这样的思绪下,会怎么行动(痛哭,怒骂,暴力,静坐,颤抖,沉默,嬉笑)
当你用完了上面的方法,基本上你就获得了一个从情感到细节都真实可信的小说,它们足够长,能让一个人在里面畅游。读完后会有一种出离的感觉。
03:更进一步
然而还没有完。还有最后一个步骤:
4)你有没有反复刻画?
这里指的是反复描写故事中的戏剧时刻。故事中弥漫的感觉。故事的主题。
就好像音乐一样,比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那种紧迫的感觉,无论强弱,贯穿到底。
普鲁斯特的散文式文体,对于回忆当中的色彩、声响、气味,不断涂抹,似乎文字堆叠就可以召唤出当时当地的情景。
王小波在写《红拂夜奔》,《万寿寺》的时候,也是不断地写李靖在洛阳城,薛嵩在凤凰寨的感觉,泥浆,烟瘴,就像迷幻药一样,带我们在故事情绪里面沉浸,无法出离。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族长的秋天》中对于人物遭遇的反复涂写,让你深刻感受到孤独,沉浸在雨水、落叶,狂嚣中的寂静,无声的呐喊中。
陀思妥耶夫斯基,随便翻开《卡拉马佐夫兄弟》或《罪与罚》的那一页,都能看到人物在呼喊,从他们的脑子里,从他们的嘴中,爆发了狂热的词语。这些词语粗糙,不同文法,纠缠,变形,只为能表达这种内心的激情。
这颇像陈丹青在《局部》里面所讲的“颜料层堆积”,无论马奈笔下的耶稣,维米尔笔下的毛毯,层层颜料堆积,好像要溢出画框,变成立体,变成实物。这种绘画你是在印刷品里看不到的。陈丹青说:如果你学会了欣赏颜料层,你就学会了欣赏绘画。
我想,我也可以说,一旦你学会了反复涂抹,你就真正懂得了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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