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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与友人聊天,谈到前几天写的关于农村剩男危机的文章时,我感慨了一句:“没想到当男女比例失衡到这个程度的时候,大家首先关心的是男人娶不到老婆,真为女性感到悲哀,难怪艾玛.沃特森都要暂停演艺事业去推广女权了。”朋友听到我这话,笑话道:“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女权主义者。”我没有作声,只是兀自苦笑。
我并不是人们眼中所谓的女权主义者,而且在很多时候我都认同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有各自无法替代的先天优势,任何一方都无法替代另一方,在社会分工上,男女平等,根据自身优势各司其职,才是健康发展的正道。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并没能实现这种平等,就连一句为女性打抱不平的话语都可能被视作女权主义,男尊女卑观念的根深蒂固可见一斑。、
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观点,《诗经》中曾描写到:“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义为“璋”“瓦”之别,可看出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同。
此外,还有传统观念中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古代私塾里受教育的全是清一色的男子,他们为了“学而优则仕”,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学习。
而在封建礼教下,人们普遍认为“妇人识字多诲淫”。封建社会的那些所谓女教、女学,不是真正的女子教育,而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奴化教育。向女子灌输奴性服从的礼教纲常,给她们套上精神枷锁,束缚女子的言行,限制她们的发展,以使女子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自觉遵行者和殉道士,使她们长期安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譬如,《孔雀东南飞》中描绘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刘兰芝自幼受教育内容主要也是以“女红”为主。
在古代的婚姻中,也认为一个女子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相夫教子,把女子当作丈夫的附庸,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则要三从四德,不得触犯“七出之条”。
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女性地位逐渐提高,也基本上享有跟男性一样的权利,但是要在思想观念上达到男女平等还道阻且坚。
女性在思想观念上受到的束缚体现在方方面面:衣着稍微性感就被视为骚;有事业心一点,则被视作所谓女强人,对其敬而远之;超过25岁还单身则是嫁不出去的大龄剩女;要是书读得多,成了女博士,更是被视作世界上出男人和女人之外的第三个物种。
现代社会对女性的挑剔程度之严重,简直比处女座老板还可怕。女性要想得到社会认可,所要受到的苛刻要比男性严重得度。她们最好是身材要瘦,要苗条,要前凸后翘,要肤白貌美,要德艺双馨,还要天真单纯。貌似在对女性的审美条件中,绝大多数是为男性所服务的。而且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女性婚后必须承担起生育、照料家庭的所有责任,必须是好老婆、好妈妈、好女儿、好儿媳。在这样的风气下,一个“成功”的女性,势必得迎合这些人的审美和要求。
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反驳“生儿育女肯定是女性的责任啊,难道还能让男生生孩子吗?”在这里我想引用那个渔夫和富翁的故事:
富翁看到垂钓的渔夫后,想要告诉他如何成为富翁和享受生活的方法。可是渔夫听完后问,“成为富翁之后呢?”
富翁略加思考说,“成为亿万富翁,你就可以像我一样到海滨度假,晒晒太阳,钓钓鱼,享受生活了。”
“噢,原来如此。”渔夫似有所悟,“那你不认为,我现在的生活就是你说的那些过程的结果吗?”
我觉得现在的女性就像是故事中的渔夫,虽然可能最后一样是回归到结婚生子,相夫教子的生活中,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放弃成为“富翁”的机会,因为我们放弃的是对生活方式的选择权利,我们唯有努力抓住成为“富翁”的机会,才能在日后的生活方式的选择中留有更多选择的余地,我们不仅可以“晒晒太阳、钓钓鱼”,还可以“骑骑马,种种花”,否则若是日后天有不测风云,台风来临,当我们无法享受“阳光和垂钓”时,就会处于别无选择的被动地位。
我们并不是要以拒绝生儿育女的责任来作为我们对捍卫女权方式,但我们也绝不只是生殖的工具。除了生儿育女,还有别的生活内容等着我们去主宰。
总而言之就是,我所认为的女权,不是把男女设为对峙的两方,不是鼓励女性在每个领域都要超越男性,更不是要把男性踩到脚底下。因为对男女平等的过度追求,恰恰是这种不平等存在的证明。我所认为女权平等是,只要我们女同胞愿意,我们拥有跟男性一样平等自由的选择权利,我们也可以同样站在男性所在的位置,并且同时不用受到外界的非议,就像那本来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那样。
当有一天“女强人”、“女博士”不再是贬义词,那或许才是男女平等时代真正的到来。
— END —
文章 | 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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