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共接访、接电话五个。以下为处理记录。
1.某人打电话反映接公安局不立案通知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告知其在收到通知书七日内可以去公安局申请复议。又问五一放假期间算在七日内吗?答复:根据法律规定节假日不是工作日,期间不算在内,可以等五一开班后再申请。
2.某小区居民J某反映楼上某餐厅下水道漏水,漏到其地下储藏室,污损其衣服和被褥,造成损失数千元。J某不想去法院起诉,看能不能调解处理。我问她,某餐厅承认此事吗?J某说不承认。又问,你有证据证明被褥是他们的下水道损坏造成的吗?答曰有。我立即和其小区物业联系,物业说正在调解,漏水管道已修好,J某受污损被褥无证据,损失没法计算,餐厅答应赔偿损失200元。J某不同意。我又给J某打电话问,对方赔200元能接受吗?答曰污损被褥已拉回老家,拍摄的照片被孩子弄坏了,自己的确无证据证明。对方既然承认是他们的错,多少赔点就可以了,她也是一时之气。经过几轮电话协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3.接一案件受害人电话,反映一起八年前的老案子的最终处理结果。经询问案管中心,没查到。此案应是办案系统上网前的案件。经多方联系,查到此案是外地移送本地公安局的案件,因证据不足,本院无法起诉,属积案,正在处理中。我喊来办案人与来电人通话,亲自告知案件情况,并让其积极提供证据等。来电人非常满意。
4.Z某来电,反映其民事诉讼案件经法院再审后还不服,问怎么办?告知可以拿再审裁定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诉书、身份证复印件来检察院申诉。来电人在电话中滔滔不绝说起自己如何冤枉,可找到管事的了。我连忙打断她,告知尽快拿材料来院。她说下午就来。
5.接某乡镇一来访人,反映其家两只狗被毒死,怀疑某人投毒,派出所不立案,要求监督。我一面安抚来访人让其回去等待,一面联系该派出所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案发生于两年前,受害人报案后,派出所非常重视,将两条狗拉到省局解剖,其中一条狗胃内显示有毒素,一条没有。没有证据证明是某人所为。按治安案件立的案,目前正在处理中。回复来访人继续去派出所反映,等候处理结果。
下午两点半,z姓妇女如约而至。Z因太善良,被其丈夫左右支配、受骗,致使其居住的楼房被判给了其他人。其欲哭无泪,走投无路。我叫来民行主任一起接访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快六十岁的Z激动地给我们下跪,哭泣不已。称没见过这么好脾气的检察官。
送走一句一个谢谢的来访人,我心里沉甸甸的。我们的一句好话,一个关切的眼神,给来访人带来的却是对法律的信任,对国家机关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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