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
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如果要求必须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那么比特币是不是货币只能是由各地私自决定。那么抛开这些外部因素,就比特币本身而言,它是否具有货币的基础特性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货币的基础属性。
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货币的这五大职能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货币首先作为价值尺度,衡量商品有没有价值、有多少价值,然后作为流通手段实现商品的价值。(出自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
从货币最基本的职能看起,现在比特币显然是可以衡量商品有没有价值的,也可以衡量价值有多少。但是这个价值的多少其实是换算成其他的法币来衡量的,如果单纯使用比特币来衡量的话,就需要大家的共识,且需要稳定。不然,今天收了100个币卖了一头大牛,明天100币只能买只鸡了;不是今天腰斩,就是明天翻倍;这种过山车似的变动,将会使人们对此币产生忧虑并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关于流通手段,比特币当前就在流通中。但是直到2140年比特币的量是有限的2100万个,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需要。所以从目前来看,比特币确实无法满足作为货币最基本的职能。
但是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最原始的应用,就好像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带给了这个世界一个全新的视角,认识到原来这个东西是可以吃的。虽然现在比特币并不能像法币一样流通,但是它身上赋予的技术价值以及其稀缺性决定了它的储藏价值。
财经大学教授谢作诗在《深圳特区报》发表的《比特币能够成为货币吗?》中提出的观点验证了这个想法。
比特币可以储藏价值,可以是优良的数字资产。但是,至少从目前和可见的未来看,比特币只是一种数字资产,其货币属性还很弱。http://www.szlilun.com/content/mb/2019-12/18/content_227131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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