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特币治理的成功和局限
谈到区块链的治理,绕不过比特币。
比特币作为迄今为止最成功的区块链应用,其实就是一场全球范围的社会实验。这个实验的意义超乎想象。比特币既是区块链技术的结晶,也是治理的成功。
中本聪仅用9页的白皮书,就组建了一个比世界前500名超级计算机还要大10,000倍的计算机网络,聚集了全世界数百名开发者、数百万用户和数百家公司,最终形成了的多元生态系统。比特币的市值一度也超过3000亿美元。
而这个巨型生态的维护底层,正是基于比特币的简单粗暴的治理模式——算力即权利,代码即法律。
比特币的治理模式采取工作量证明(POW)、是网络上无数节点(矿工)竞争记账权,对某个特定数学问题求解(找出哈希值小于某个预 定的数值),第一个求解成功的节点,在全网所有节点的见证下,完成一个新区块的创建,并得到系统提供的通知激励,比特币等所谓的数字货币类采用此类共识机制。
比特币主要解决的是价值存储和流通、支付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数字黄金。然而POW,这种共识机制简单粗暴,是通过数学和密码学来选举的方式,类似中彩票,在最初对每个 节点显得十分公平,但是中本聪没有预见到,随着 奖励的比特币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出现了专门的 挖矿计算机,最终变成了一场算力的竞争。
二、区块链治理的演化
随着区块链的深入发展,尤其是以太坊引入智能合约以后,区块链要实现更加复杂的功能,关于区块链的治理变得越来越复杂。
于是就出现了一些新的共识机制来进行治理。比如权益证明(POS)、 股份授权证明(DPOS)、实用拜占庭容错(PBFT)、 授权拜占庭容错(DBFT)等。
除了这些链上治理模式,还有链下治理则与其他非盈利组织治理结构类似,大多数采用基金会的治理结构。
POS 与 DPOS,是一种根据持有的权益(通证)来确定记账权,这就将记账权及信任寄托于一个区块链中通证持有 手中,前者类似股东会投票,后者相当于董事会投票;DBFT 是一种传统的一致性算法,本质上就是利用通 信次数换取信用,每个命令的执行经节点间两两交互去核验。对于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及虚拟商品等区块链应用,共识机制就可以解决治理问题,但是对于其他类应用,还需要更多的链下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区块链的共识机制,解决去中心化的信任和记账权问题,但没有现在公司制度中的治理机制完善。
尤其对于公链来说,实际上更加需要一个完善的治理模式。现存大多数公链对于治理都欠缺考虑,治理在公链中的意义与价值被严重低估;部分公链即使推出了治理模型,也缺乏基本的公链制度建设和公链生态良性自成长机制。
就算是最新一代的公链EOS也是治理问题重重,之前设计的都ECAF面临着被取消的危险。治理的失效严重阻碍了公链共同体的发展。
三、治理:就是对剩余控制权的归属认定
在大多数区块链经济体中,区块链系统是通过分布式的网络构建起来的,作为发起人及开发者,主要提供的是软件知识产权,对整个系统的产权安排是共享的,即开源模式。
在后期逐渐以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名义上持有系统的产权。对区块链各个参与主体的激励,主要体现是通证经济,以维持区块链系统稳定、更新和可持续发展。
公链,其经济价值不仅仅系统本身,还充当了链下资产的重组和价值传递功能,其通证经济将对股份公司进行改造,并实现对人力资本和个人数据产权确权并通证化,因此会出现多种的混合类通证。
实际上,通证经济模糊了股东、债权人、经营 者(开发者)、员工、消费者、供应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边界,特别是对区块链系统本身的产权安 排,让“剩余控制权”成为治理中的一大难题。
四、GOC治理是如何做的
今天要讲的GOC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治理模式。治理即挖矿、贡献即挖矿。治理节点是⼀个低⻔槛,有收益,容易参加治理实践的⼀个最佳⽅式。
GOC 公链设计了一系列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GOC 在其生态中增加了“系统治理节点”这个全新的角色,由这些“系统治理节点”对系统上的治理问题进行决策,这样的设计意在将系统运行维护和系统治理决策的职能分割开来,防止区块生产节点控制区块链的生态运行。
GOC 公链治理方面主要的参与角色包括:代币持有者、区块生产节点(Block Producer,BP)、系统治理节点(Governance Node,GN)、第三方服务提供商、dApp 开发者等。
在 GOC 生态中,代币持有者、区块生产节点和系统治理节点三类角色间具有制约的关系,双方形成相互制衡关系,避免出现一方权利失衡的现象出现,以保证治理系统的健康运转。
代币持有者通过投票或锁定代币成为治理节点,与区块生产节点和 GN 节点间形成单向制约关系。在代币持有者群体内,通过降低成为 GN 节点的门槛,避免出现“寡头”垄断生态治理的现象。
这个模式中,创新性的加入了系统治理节点和区块生产节点(BP)由投票决定出来不同,系统治理节点(GN)门槛不高,且数量不设上限,只设锁定代币数量,使持有少量代币但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代币持有者可以充分加入到治理系统中来。
系统治理节点投票权重一节点一票,不再按照 EOS 系统中代币数量来决定权重,看人头不看票数,降低持有大量代币的参与者控制系统的风险。意思就是少量代币的持有者也可以参与到治理过程中。
EOS通过ECAF仲裁委员会,由BP(出块节点)来进⾏执⾏,带来了限制/惩罚这些作恶者的可能。然⽽,EOSIO的设计,忽略了BP的权利不平衡,ECAF的不透明,全⺠公投的不效率。GOC的GN就是为了解决这三个问题。
GOC的GN享有和质押更多代币的治理节点一样的权力。对资金申请提案进行审核,投票选出优秀的项目,将一部分通胀代币作为资金支持这些项目发展。审阅仲裁双方提供的材料,投票决定是否支持请求。并且可以通过履行了投票义务获取回报。这样就能够很好的调动治理节点的积极性。
这种治理模式具有非常大的创新,能否达到想要的效果,让我们拭目以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