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有一个辩题:小孩子被欺负了是该打回去还是告老师?
今天我把它搬到我的文章里来,用我的思想去解读它。
首先,小孩子的划分是14岁以下,那么这个问题就主要是针对于小学生或者幼儿园。
我没有读过幼儿园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欺负幼儿园一定是存在的,不过这种欺负一定不会特别激烈,纯粹的小打小闹,才几岁人嘞,折腾不起来。
然后升到小学,如果说欺负在幼儿园萌芽,那么这颗种子在小学就是直接茁壮成长。怎么说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是最好动的,他们的那种贪玩的天性在这一时刻无限放大。
说好听是活泼好动,其实就是调皮捣蛋恨不得天翻地覆。具体表现有桌上划个三八线,你手过来我用笔戳死你;你胖我就捏你的脸,你还手我就跑反正你跑不过我;我看你个小我就推你打你,你敢还手我就打你更惨……
这些只是简单的例子,列举这些例子出来就是为了提问一个问题,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先让我们都穿越回去变成一个小孩子,变成一个正在被受欺负的孩子。
我说了,两个选择,一个是打回去,一个是告老师。
先从告老师说起。说好听一点这是温和的做法,难听一点就是懦夫,在我们同样是孩子的群体看来,这是龌龊的想法,一种被鄙夷的做法,只会让我们更加看不起这种行为。那么后果呢,后果这通常得不到解决的方法,你去告密,那人被老师批,回来之后你不但还会被欺负,甚至更惨,为什么呢?因为小孩子的报复心很强烈。
从老师的角度来说,在他们看来小孩子们的话都是难以分辨对错,小孩子最会装,有时候甚至老师都分不清是非,他们的做法要么就是口头教育,要么就是打电话找家长,这样的做法得不到什么有用的结果。
好另一个做法,打回去。别人欺负你,你就不要怂,他拳头锤你,你就踢回去;他扇你耳光,你就手指甲扣回去;你不用管自己打不打得赢,你要明白,你还手的意义不是说为了打败他,而是证明一句话:老子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就算我打不过你,我也要你狼狈。
这传达的是一种态度,一种不能被轻易欺负的态度。当然很多人会说,这会让孩子之间造成更大的伤害,另外也有可能在孩子心里埋下一颗种子:以暴制暴,暴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我上面已经说了,反击并不是说我要孩子一定要打赢,而是为了表明一种不妥协的态度,我不能让你这么为所欲为地欺负我,你欺负我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你知道小孩子欺负人的本质是什么?欺软怕硬!他们只敢欺负比他们弱小的人,所以你反击证明你不是一个弱小的人,他们会吃亏,明白从你身上得不到什么乐趣,欺负人本来就是为了精神的愉悦,既然得不到乐趣也就没必要再来折腾彼此。
小学的时候,我看过很多欺负人的例子。就在我们班,我是3班,是最烂的一个班,聚集了一堆东北人所说的“欠蹬”,他们经常打架,打架并不只是用拳头,还有武器,有弹簧棍,甚至带过西瓜刀。在校外我不知道他们做什么,但是在学校里面,我常常看见他们联合4班和5班的“欠蹬”,一起在走廊里欺负5班的一个胖子。那胖子在走廊里站着,任由他们欺负,锤他,扇耳光,甚至用凳子砸背,一堆人围着他欺负他,但是他什么都不敢做,就这么站着,旁边的人一边打一边笑,真他妈了不起。他的妈妈不止一次来过学校处理这件事,注意我说到了不止一次,说明告老师甚至告家长都没什么用!有用的话还需要来几次吗?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都看过好多次了。
十年前我是可怜他心疼他,现在的我却是有点看不起他,你干嘛不还手呢?你哪怕挥一挥拳头,也不至于被打得如此狼狈,你他妈踹回去一脚,他们那些丑恶的嘴脸也会抽搐一下!
我不是宣扬以暴制暴,我只是在肯定一种不妥协的态度,别人欺负你,你不能忍,越是忍,就越是受伤。我们无法去要求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是乖孩子,但我们有权利为自己的乖巧捍卫自己,我们是要善良,但是善良要有锋芒,要带点刀。
这个世界不完美,也永远不会完美,我们无力改变,但至少不要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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