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去买个小保温杯,历来喜欢红色的我,找来找去都没看到红色,只好退而求其次,拿了个紫色的,好不好呢?反正有人特别喜欢这色,想来也一定有它独特的好,只是还未发现而已,或者说比不上红色的好。
果然,一用上几天就喜欢上了,当然还是喜欢红的。对它的喜欢,缘于这保温杯的小巧,拿着手感好,光滑,油亮,轻巧玲珑,模样贵气,倒出的水只有大半杯,用于起床后喝,是再好不过的了。
这样一来,重视养生的我,每日睡前必定倒上一保温杯水,静置床头柜上,便于随时拿到。等清晨坐起,喝上,润润肠胃,稀释血液,让气血顺畅,有利健康。
因为需要,加上用自己的方便又干净,有时出去走动,也自然带上。热天放温水,或凉水,冷天则放热水。口干不干,也会间段时间喝一二小口,当然有时也不用带在身上。
用着用着,看着这闪亮闪亮的紫色杯,渐渐地居然十分喜欢上了,也许是颜色本就好看,只是我不懂欣赏而已,也许握着喝着的感觉,就像一个满足了我的需求般,让人有所“感恩”,毕竟这份气血的流畅,有它的参与,有着不可替代的资源。
出于珍惜,越看越好看,和朋友聊起时,也要赞赏一番,巴不得它一直陪伴身边,不会坏掉,再好的保温杯,也已抵不过它的好。
这种喜欢,直到一天,突然上面的盖子坏了,由三部分粘合一起,散了,再怎么的合好,也无济于事,沮丧感油然而生,甚是可惜。
虽坏了,每日依然放于桌上,用不上也放着。后来,还是把它放于电视机旁了,盖子在上面,只是没合上。
其实既没用就可丢了,丢了真舍不得,想着还可作什么用呢?没用,想了多次都没用。没用就真可丢了,但放那也不碍事,也是一种小装饰,好看,不管放多久,都如新的一样亮眼。
每次遇到类似事,就想起她那时的思维,总能在某些事中出新招,对这保温杯虽不能出什么新招,但也希望有什么理由留住,如果没用,也只能果断丢了。这些想法,只证明保温杯好,物以尽用,加上喜爱,就变成不尽不休了。
闲置不知多久了,如果它可以说话,会说出怎样的话呢?
(不写了,明天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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