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森林里,你和好几种动物生活在一起,有马、牛、羊、老虎和孔雀。有一天,你必须要离开这片森林去往别处,但是此时你只能带着一种动物离开,这时候你会选哪一种?
这是台湾作家痞子蔡在小说《孔雀森林》中的开场,书中男主是一个选孔雀又不像选孔雀的人,后来他分别遇到了选老虎的、选羊的、选马的女生,因为种种原因又一个个与她们错过,最后,他遇到了一个和他一样选孔雀的女孩。
女孩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李珊蓝,她每次介绍自己的时候都像是在描绘一个曼妙的长镜头:珊瑚的珊,蓝色的蓝。
珊蓝会在每一年圣诞节的前夜,去做彩绘模特扮演俏丽型的圣诞老人;会在每一个情人节的夜晚去成大卖一束一束的大红玫瑰;她还会在一个叫“中国娃娃”的夜店里做服务生,每天深夜十二点以后,穿着蓝色衬衣的她经过一片片缭绕的烟雾,蹲下身来给一桌桌的客人端酒水,有时候会不小心踩到呕吐物一个趔趄滑到,手中的杯子碎了一地,眼前的客人笑成一片,有醉酒的老男人想顺势拉她到怀中,她抬起头吐他一脸。
她三十岁了,一无所有,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她甚至连一条狗也没有,因为一条纯种的狗要一万新台币。她说,当她看到秋天的落叶不再觉得那是诗,而是觉得伤感,这时候她觉得自己在慢慢变老了。她一边变老,一边安静有力的生活。
她的确是选孔雀的人。据说,猎人喜欢利用雨天捕捉孔雀,因为雨水会将孔雀的大尾巴弄湿而变得很重,孔雀很爱惜自己美丽的羽毛,尤其是尾巴。她平时也不大飞,只是因为不希望弄伤羽毛,更不会在雨天飞。
于是,不管猎人靠的再近,它绝对动也不会动,选择束手就缚。
所以选孔雀的珊蓝与那些跳热舞取悦客人的妖艳女孩是不同的,她连笑都不会卖,她宁愿去摆摊。
这是我少年时期看过的一本书,多年过去,我已经忘记了书中那些选老虎、马、羊女生的样子,但是我始终记得这个选孔雀的女生。她爱过一个和她一样选孔雀的人,可那个人最终没有带她走。
马代表自由,牛代表事业,羊代表爱情,老虎代表自尊。孔雀呢,代表金钱。大家都说,孔雀贪慕虚荣又那么骄傲,为了爱美,甚至连性命也可以放弃,所有的动物都认为生命是最重要的,但是珊蓝认为,对于孔雀来说,即使很孤独,即使全世界没有一个了解她的人,信仰依然比生命更重要,她那美丽的羽毛就是她的信仰。
生为孔雀,却不能开屏,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故事的最后,他在桃园机场坐上了飞往美利坚的波音大飞机,而她继续蹲在台北的闹市里认真的摆摊。
2
我是一个选马的人,但是却有着孔雀的信仰,珍惜羽毛,向往自由。
很多年以后,我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从上海到拉萨,坐了整整两天两夜。经过了唐古拉山,昆仑山,可可西里,看到了车窗外大片大片的云渐行渐远,像是要触摸到了的地面,又轻轻弹起来飘走。不远处,成群的藏羚羊在一片白茫茫中恣意的奔跑,透过玻璃,我看得清那一双双灵动的眼睛在回头张望。
这是一场盛大的独处。火车在旷野中飞驰,眼前的整个世界空无一人,只有天空、大地、群山和偶尔几只飞鸟,以及长河落日圆。我知道这是大自然赐给我的眼福。
你信吗,如果一个人常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年轻时读过的书,脑海中总是浮现的画面,或许是无形中意念的吸引,都会以另外一种形式折射到未来的现实生活里,像是不可思议的电影蒙太奇,一场场幻觉在平行中交错,这些常常在我身上发生。
火车将我带到了拉萨城。我住在了一个叫鸟窝的客栈,客栈的主人也叫痞子。
他戴着棕色的宽沿礼帽,留着大胡子,配戴厚重的沉香念珠,全然藏人打扮。在西藏大学教书的女友海芳给我说,痞子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勤奋又幽默。
每一年春节,他都会开着一辆带着“藏A”车牌的越野车回到上海,讲着一口上海话去给汽车加油,路人纷纷侧目。他匆匆的回来又匆匆的返回,在这座城市里,也有高级写字楼里穿着香奈儿时装的女孩爱他,但她却不愿意跟他一起回拉萨。他还养了一只狗叫“毛毛”,整整陪伴了他7年7个月,形影不离。后来毛毛死了,他将毛毛的骨灰装进小小的盒子挂在脖子上,连睡觉也不愿意摘去。
在我一个人的西藏之旅中,痞子像是这部纪录片的导演,将我们所有的当事人安排在了鸟窝客栈。
我住在窗台上有格桑花的二楼,每个傍晚,我的隔壁都传来安静的钢琴曲,那里住着摄影艺术家Peter,平时在拉萨和尼泊尔之间行走。他说着广东白话,声音很好听。他从不刻意宣传自己,真正深邃的人一定是低调的。
我看到他拍的照片都有一种时光隽永的美,游离于尘世之外。他有时候很安静,有时候脾气很大,我常常觉得他在思念一个人,但是他从来不说是谁。这里还有个二十岁的失恋少女聪聪,她是我的室友。她说,自己十八岁那年就来过拉萨了,也是住在鸟窝客栈。
最后一个出场的是阿刁。
那天晚上我要上楼,看到一个女子坐在窗下抽烟,她有着深邃的单眼皮眼睛,仿佛望不到底。黑色的披肩松松的罩着自己,仿佛整个人都套进去了,头上戴了一顶棕色鸭舌帽,几乎遮住了眼睛。她的身上有一种复杂的气质,与我见过的所有女孩都不同。
我经过她,对她笑了笑,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继续抽烟。
第二天晚上,她走到我的房间喊:摆摊去吧。
八廓街的一角,我们铺着花纹复杂的藏式毯子并排坐着,她手指飞快的编织,编出的手链形状诡异,佩戴神秘头像,据说可以辟邪。有的卖10块,有的卖15块,她用这些钱来付常住客栈的房租,痞子收她20块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只卖了两三个,但是我们彼此之间说了很多的话。
她没有爱人,有父母,可她与父母也常常处在失联的状态。
她像一棵树,不依靠也不寻找。她是另一个三毛,也走过三毛走过的路。她走过大山和村庄,走过荒漠和雪山。她曾经穿过撒哈拉,去过中东,再沿着丝绸之路返回。
她乘坐拥挤的小巴车从拉萨出发,再去往尼泊尔,又走到越南和柬埔寨,最后去看一眼印度恒河的水。
她去过很多地方,却从不说自己是环球旅行家。她知道各种各样的神话,并且对这些神话背后的故事深信不疑。
她搭载过路的汽车去阿里,路上旁边的司机用手伸向她的大腿,她纵身一跃,跳下车来。夜晚的藏区冷的让人发指,她一个人在漆黑的夜里行走,她以为自己要死在了路上。
阿刁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心中一惊,想起了书中那个选孔雀的女孩。
拉萨的夜晚很凉,她把自己的牛仔外套披在了我身上,她告诉我,如果以后联系,就打电话给她。她没有微信,也不用微博,她从不上网,只有一部非智能手机,并且常常处在无法接通的状态。
你看起来很享受摆摊的样子,她说。
是的,阿刁。我抬起头望着她。你如果了解我的过去,你一定不会嫉妒我的现在。因为很多年前 ,我也像你此刻一样,很认真的在摆摊。
3
指甲油1块6一小瓶的拿货价,可以卖到5块。补水面膜低至9毛钱一张,如果不关注品牌,也能卖到3块。货架上漂亮的太阳伞,有的带着透明的蕾丝花边,像是《唐顿庄园》里的精美道具,也不过杭州出厂的,拿货才9块钱一把,可以卖到30,如果看准了客人,喊价45块也有人拿走。小台灯也是一样。
时光倒回到大一军训的时候,我穿梭在火车站附近的小商品大楼中间去选货,要打扮成精明生意人的样子,到了一家店,先拿出货篮子挎在手臂上,大大方方的跟老板说:我要拿货,什么价?对方可能会回答:哦,拿货就9毛一个喽。如果弱弱问:请问这瓶指甲油多少钱?对方扭头憋你一眼扔出一句:我们不零售,你要拿就是六块钱一瓶,不还价。
我已经深谙其道。成功问到了拿货价后,其实也不过只买十几个,因为我没有很多钱进货,也输不起。看着老板鄙夷的又不情愿的眼神,我赔笑解释:不知道这款好不好卖,那就先拿这几个试试看嘛。然后我装作长期合作的样子问对方要名片,付款后就抓紧溜走,头也不敢回。
拥挤的公交车上,我双手提着重重的商品站在车厢里打瞌睡,有陌生的男人靠近我,把手伸进我的包里偷我的手机,随后悄悄下车,我下意识的惊醒,穿着高跟鞋猛的追赶,终于,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我抓住他的衣领。对方大惊,拿出手机乖乖的归还。
这是我大学生活的开始,明知自己一无所有,所以更加有恃无恐。我总要先好好吃饭,才能好好生活。
每一次的进货就是一场场的斗智斗勇和察言观色,甚至不怕羞辱和挨骂。我提着大包小包在在女生宿舍楼一层一层楼的敲门,看到她们穿着吊带长裙坐在床上慵懒地涂着脚指甲油,我探出头来问:请问你们需要美白面膜吗?
那时候,也有漂亮的男孩把我叫到校园的湖边走走,冬天的傍晚,湖面升起了渺渺的雾,他突然停下来给我弹唱吉他,“MYGIRL莫名我只喜欢你...”,他斜靠在一块大石头上,唱着唱着就笑了起来。
他的笑让我清醒。身边有男生在夜色中骑车载女生经过,我转过头远远的看着他们,知道这不是属于我的命运。
炎热的夏天,我在摄影棚内拍淘宝上的羽绒服,一件三十块,一天能拍五十件,拍完已经接近中暑晕倒。都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忙碌,我也无从解释。
有人美心善的学姐带我出活动,在地产公司开业时穿华丽的长裙扮演礼仪模特。有一天,我在职业微笑中结束这个周末的工作,有人穿着黑色T恤戴着墨镜经过我,匆匆递给我一张名片后又匆匆离开。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他叫杨寅。
他运营了一个传媒公司,是个有理想主义又努力而同时也非常珍惜家庭的人,智商情商极高,而且格局深远,不介意金钱,不曾亏欠任何人。他的座右铭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样珍贵的品质和处事态度影响了我一生。他总是给我一种错觉,让我觉得自己完美,他经常对我讲的一句话就是,你优秀的像我一样,你以为我们是普通人吗?
这样的言语仿佛是一种魔力,接着整个生命就变得不普通了起来,他的出现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无论生活多难,要始终保持信念和努力的状态,这样上帝总会想法设法的给你递过去一张改变命运的名片。
他大概能发现我的不同,除了诚恳和勤奋也有着与他一样的理想主义。接着就一起做活动,参与了大量活动策划和执行,努力梳理自己的资源,也因此而挣得更多的钱,去更好的场合,见更多知名的人。很快,也有更多的公司纷纷与我合作,就这样四百块、五百块、一千两千块的存入钱包。在大二的时候,我一个月的收入就超过了五位数。
当然很忙。所有的活动都在周末和各种各样的节假日进行,有时候一天要跑三四个地方,平日里还有紧张的上课、做作业和考试。大学四年,不曾休息一天,忙的难以想象,无法正常的参与校园社交和旅行,与很多的老师和学生保持着疏离。也常常在生病,因长期压力和失眠引起的神经衰弱,因长期饮食不规律患了慢性阑尾炎,还有不明原因的肚子痛和莫名的流鼻血以及晕倒。脚趾因为走路多和高跟鞋也变得丑陋变形。体重轻的像是大风要刮走了,只有82斤。
那些年,我总是感觉精神恍惚,出门仿佛看不到红绿灯,对面有大车一路鸣笛开过来,我像是看不见也听不见一样的,迎面走过去。
我现在承认那时候我有忧郁症,连流泪都没有了知觉。常常在深夜睁大眼睛,眼泪顺着太阳穴无声爬到了耳朵里。也总是做噩梦,在大叫中惊醒,室友都很疼惜我,围过来摸着我的头发安抚。
我也是那些年开始真正写作的,深知这忧郁是有着前因和后果的,却不懂如何摆脱脑海中各种危险和消极的念头,于是就写作。写在纸上,写在墙上,写在书信里,写在网络上,渐渐的上了瘾,只要我想说话,我就想写作,并不关心别人是否在看。文字随着呼吸碎了一地,对我来说,写作如同救命。
我翻开当年的文字,看到自己写:“白天匆匆忙忙做活动,晚上跳蚤市场专心摆地摊,如此高大上和脏乱差的落差,交错的时空里突然察觉到自己惊人的天赋和无限的能量。原来,豪车美墅或糟乱夜市,终究是一样的。”
那时候,很想找一个摆摊的爱人,日落时候我们一起出摊,他最好是烤羊肉串的,旁边是一家卖红薯的小夫妻,我可以拿我们的羊肉串换红薯吃。隔壁还有一家烧茄子的,也有烤土豆的,夜市的长街上放眼望去,物质极大丰富,一片欣欣向荣。
夜深人静时,我坐在他后面的三轮上唱歌,路过一排排温柔的路灯。这是我曾经一度向往的生活,我们没有钱,我们也很幸福。
显然挣钱也不是我的梦想,尽管当时有很大概率实现普通人想要的发财梦。即使去过很多的地方见过很多的人,我依然还保持着朴素又云淡风轻的信仰:我想读更多的书。
于是读着读着就到了英国。后来的故事变得冗长,生命的遥远与漂泊也在持续,只是不再提及过去。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只有慈悲,没有长恨。在英格兰,我也遇到了一生中最爱我的人。
伦敦的牛津街,夕阳西下,路旁的地摊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旧书。我在一处旧书摊旁坐着,翻开一本一百年前的诗歌来读,突然想起了我长长的头发和儿时的梦。
4
有很多年,我的母亲一直被一个神秘的梦境困扰:夜晚的小路她独自一人行走,身后跟着一条白色小蛇,小蛇身形苗条,双眼灵动,顺着小路蜿蜒前行,在母亲的脚后跟穷追不舍。母亲认为小蛇有害,欲拿棍将其打死。用力敲打脊柱,只见小蛇皮肉出血,挣扎后继续前行。母亲心中不甘,又在路边找到一块重砖,狠狠的砸在小蛇脑袋上,此时小蛇眼中有泪,却总也不死。月光下,仿佛还在对着她微笑。
母亲不解,遂找到算命先生求方解梦,先生大惊:不能再打了,她正是你的女儿啊。
鸣谢:
正文插图摄影:Peter
开篇动图摄影:何奕杰
封面摄影:刘馨宁
毛毛图片摄影:痞子
出镜:闫秀、聪聪、小狗毛毛
痞子、阿刁、Peter
编辑: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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