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有近四百万对夫妻离婚,在这些人中,他们可能是医生、是农民、是白领,也可能是明星。
对于普通人来说,单纯的离婚并不会对他们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而对于公众人物,情况显然复杂得多。
在上周,伴随着《青春有你2》的热播,一个新的问题被提出来:离过婚可不可以做偶像?
《青春有你2》海报 右二为有离婚争议的蔡卓宜偶像的婚恋状况似乎从来都不只是私事,这些年饭圈的许多惊涛骇浪都是这样来的。
和每个因共同爱好聚起来的圈子一样,“饭圈”也有它的隐性规则。由于情况不同,A家公认的规矩也许并不适用于B家。比如机场接机,有的明星明令禁止,亲民路线的明星不会拒绝粉丝接机,想要积攒人气的明星会鼓励接机。
但这其中,有一条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规则:
“偶像谈恋爱要杀头”。
鹿晗公布恋爱后引爆社交平台
“偶像”作为明星的分支,是日韩娱乐业发达的产物。但在中国,它显然拥有着一个还远未成熟的市场。
种种圈内的“规矩”明显没能适应本土的市场,粉丝与路人的拉锯则加深了圈层内外的误解。在”偶像恋爱或结婚“这个问题上,中国娱乐圈一直倡导的“远离明星私生活”法则失灵了。
所以在2017年,从韩回国的偶像明星鹿晗爆出恋爱绯闻时,内娱圈出现一个奇怪的局面:
一方是大批粉丝严厉指责、脱粉关站,另一方是圈外人对这种“反人性”思想的不解。
豆瓣讨论帖 公布恋爱后的路人评论为什么偶像恋爱是大忌?简单来说,和靠作品吃饭的演员、歌手不一样,偶像贩卖性幻想,他们的作品就是他们本身。
在演员、歌手中最看重的实力,在偶像这里并不是唯一标准。各大偶像选秀中,游戏的玩法也并不是“谁强谁出道”。身材长相、人格魅力、成长潜力,这些个人特质同样能成为粉丝花钱的理由。
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创造101的杨超越,虽然因为实力与人气的悬殊受到大众的质疑,但仍然因为粉丝的喜爱与支持,在偶像选秀里高位出道。
《创造101》中的杨超越粉丝为ta的“男朋友/女朋友”人设付出真心实意与真金白银,偶像自然也要尽职营业,而“恋爱”显然是失职的一环。
一旦偶像恋爱,粉丝与偶像之间的亲密关系(哪怕是虚拟的)就会被打破,也就是大家所称的“偶像失格”。
比公开恋爱结婚影响更恶劣的是隐婚。偶像在任期内隐瞒结婚,以单身的身份进行娱乐活动,并收割“男/女朋友”的人设福利。当谎言揭穿后,粉丝面对的是消费欺诈和道德背叛的双重失落感。这也是为什么在时隔多年后,吴尊爆出隐婚,大众会变得如此愤怒的原因。
吴尊隐婚引发热议“离过婚”与“恋爱结婚”、“隐婚”,虽然都是婚恋状况,前者的性质并不一样。
由于造星机制不同,即使在偶像产业发达的日韩,离婚后再做偶像的情况也很少见,但并不是没有先例。像韩国最出名的离婚爱豆殷志源,也是在离婚之后以偶像的身份回归团体进行活动,但粉丝和普通观众大都对他的回归没什么争议。
因为从根本逻辑上来说,离婚是偶像任期之前发生的事,现阶段单身,只要粉丝买账,接受其作为自己幻想中的男/女朋友,那么ta具有成为偶像的资格。
既然离婚单身的状态在原则上是被允许的,为什么“离婚后做偶像”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有关蔡卓宜参加选秀的评论分析理由之前,观点先亮出来:我支持所有有梦想的女性在合适的状况下参与偶像选拔,不管她之前是否离过婚或谈过恋爱。
她可以在选秀中因为实力或人气淘汰,但不能因为“离过婚”被取消资格。
仅仅因为“离过婚”就剥夺其出道资格,本质上是对“离婚”一词的误读。与其说是饭圈思维的影响,我们更需要进化的是对“离婚”的潜在认知。
在不少人的观念里,“离婚”的标签是洪水猛兽。
离过婚,就是“性格不好”或是“能力不足”;
离过婚,代表着女性“不再贞洁”;
离过婚,女性的婚恋价值开始降低。
尽管事实上,它只是一段不需要被过度标注的普通经历而已。
以往我们倡导,过日子“以和为贵”,忍让是美德。因此规训女性,要温顺贤惠,也要从一而终,同时又高唱着婚姻是神圣的,“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但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日,对于婚姻、对于女性,我们仍有观念需要革新,仍有偏见需要摒弃。
以恋爱经历或婚姻状况揣度、判断、羞辱女性,绝不是一件对的事情。“离过婚”的经历,也不应该成为女性被排斥、贬低的理由,也不该被煞有介事地夸大或回避。
有关蔡卓宜参加选秀的评论社会里对离异女性的歧视、非议乃至同情,都是“偏见”作怪。在这样的氛围里,被规训的女性自身,也会主动参与到社会主流的意见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羞耻感,甚至歧视他人。
在反对蔡卓宜以离婚身份出道的声音中,不少都是来自女性。以男性为主的“虎扑”论坛里,几乎没有质疑蔡卓宜离婚参赛的发言,而在微博、豆瓣评论下,有不少女性用户明确反对“离过婚的人做爱豆”。
其中固然有饭圈思维影响的原因,但在潜意识里,女性对“离婚”这个经历的敏感程度比男性更高。
比起自我苛责,女性更应该战胜这种偏见。
在面对导师的关心时,蔡卓宜说,“我活在网络发达的年代,但我一点不活在评论里。”
现实就是如此,我们活在四处都是误解的环境,但我们不需要活在偏见与歧视里。希望每一位遭遇同样困境的女性,都有这样的态度和勇气。
质疑“离婚做偶像”的另一重原因,来源于对偶像的刻板印象。
在东亚的审美体系中,女性“白、瘦、幼”是标配。偶像承袭了这个标准,并且严格执行。白和瘦才能被称作“漂亮”,同时又被要求不能成熟、不能复杂,要像小孩子一样纯洁善良。
正因如此,女团成员往往有着偏瘦的身材和白皙的肤色,在外表和性格上也更乐意表现出大众更能接受的无害的一面。
日本女团AKB48日韩女团的人设塑造了大众对偶像的想象,同时又被大众的想象不断推广。所以当其他形象的偶像出现,我们就难免会听到上述一样反对的声音。
王菊参加选秀时,他们说:“皮肤太黑了,造型太狂野了,怎么能做偶像?”
Sunshine出道时,他们说:“长得这么丑,跳舞这么难看,怎么能做偶像?”
蔡卓宜站在舞台上时,他们说:“居然离过婚,怎么能做偶像?”
而我们需要的是另一种声音的出现:“她们为什么不能做偶像?”
审美偏爱当然是人之常情,但狭隘的排他是对多元化可能性的剿杀。仅仅允许“白瘦幼”出现在偶像市场,无疑会造成偶像市场的单一局面,和“千人一面”的审美疲劳感。
这个问题在新一期《青春有你2》里已经有所讨论。导师在评价同一养成体系的SNH48和AKB48时都提到,她们的表演太过公式化,甚至连眨眼、放电都是一样的。
“好像大家都是放到那个公式里的芭比娃娃。”Ella说,“我没有办法聚焦到某一个人。”
Ella对SNH48成员的评价在偶像的公式里,他们必须年轻、漂亮、干净,没有私生活、社会经历少。而离过婚的经历背景,稍显尴尬的轻熟年龄,显然并不符合人们对偶像预设的期待。
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独立成熟的女性偶像?
一个不以纯洁为最大的标榜,而是漂亮迷人、独立自我、智慧博学、阅历丰富等特性并存的女性偶像。
允许离过婚做偶像并不是挤压偶像市场,与之相反,开拓多元化的偶像市场,才能够探索偶像产业本土化的可能性。
我们需要杨超越,也需要王菊,我们需要Sunshine,也需要蔡卓宜。
被旧规则塑造的偶像,也能被新世态重新定义。
《青春有你2》的概念logo “X”代表着无限可能新世态里,我们不再需要”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我们学会抗争离婚歧视和对女性的苛责,我们尽力拥抱更多元的审美。
期待有一天,中国偶像市场能够在不断更新扩容的调整下,崛起新的偶像力量。到那时,也不会再有人问:“离过婚能不能做偶像?”
作者 | 陈 白
编 辑 | 陈麻薯
设计、排版 | 译 尹
图片 | 图源网络
Epoch意为“新时代、新纪元”,也有“历史或生命中的一段时刻”的意思。不论这是最好还是最坏的时代,这都是一个有故事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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