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中徐爱录第2条是对“知止而后有定”的理解,
本文就是说”心即理“,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一切靠自己,不必寻求外力,凡事用心,必得其理。
二是 承认适度的七情六欲 是 天理。
阳明先生认为“心即理”,所有“理”都在心中,不在心外的事物上。
只要这个心没有被私欲阻隔,”心“必须体现到具体的事物上才能呈现出”理“。
例如“孝敬”这个理,真真切切对父母做了孝敬的实事,才叫懂得孝敬这个理,才是有孝心。
只是心里知道,但被其他私欲阻隔,没去做,那不叫有孝心,不叫懂得孝敬这个理。
因为心、理是合一的,有此心必然会体现在具体事情上。
人心由两部分组成:人性和七情六欲。
承认人适度的七情六欲是天理后,就会对别人的欲望持包容的态度。
理解了人是有欲望的动物,就懂得若想成事,必须适当的满足别人的欲望。
如果只有人性,而没七情六欲,那就像一尊石佛,空有正能量在,却不能发挥。
这里我们说个小故事,它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苏轼传》
程颐在哲宗即位后担任帝王之师,他一生为人不苟言笑,丝毫不近人情。
一天,程颐为皇帝讲书,课间休息,当时微风轻佛,垂柳依依,11岁的小皇帝顺手折下一根柳枝玩耍。
程颐立即拉长脸教训皇帝:‘在春天无缘无故摧折生命,到处伤天地之和气,为君者以仁为本,爱惜万物须从小事做起等等礼教的训斥’。
小皇帝没想到如此小事竞会惹来这么多啰嗦,一赌气将柳枝狠狠扔在地上。
这种状态只是师徒教学的冰山一角,如此心情学习自然不会学到心里。
司马光荐请程颐,本意是借助他学术上的声望和才华,影响年少的哲宗辅助经国大业,结果却适得其反。这个故事也体现了若想成事,必须适当的满足别人的欲望。
凡事用心,必得其理,不必向外物所求,欲想成已之所愿必先助他人之愿,做到这两点方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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