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和小军年龄相仿,都是十四五岁,两家是邻居,小花是家里的大丫头,小军是家里的二小子。两人是同班同学,但两人并不说话,不是因为青春期的矜持,而是两家积怨已久。
小军家就在小花家的南面。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这个“近”字也使两家一直不太对付。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两家因为院墙问题一直矛盾不断,都抱怨对方多占了地,打也打过,骂也骂过,两家算是世仇了。
平日里,两家是不说话的,偶尔见面也是指桑骂槐,连带着孩子们也是相互仇视。
那天,小军家的鸡跑到了小花家,被小花爸爸一砖头给砸死了,这事重新燃起了多日停歇的战火。两家人先是对骂,骂战持续升级,进而发生推搡,最后演变为斗殴。
邻居过来劝架,村干部过来调解,110也过来询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暂时压下怒火,也都同意和解了。
事情如果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化干戈为玉帛,一场纠纷化为无形,其实也挺好!
但小军缺不这样想,小军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也许是年轻气盛,小军一直气鼓鼓的。
第二天晚上,小军又想起了学校的事情。小军在教室的前排,小花在教师的后排,小军模模糊糊的听到小花在后面说起昨日两家打架的事情,然后小花的朋友们在吃吃的笑着。
当时小军就觉得血气上涌,准备去后排教训小花,小军站起的瞬间,上课铃声响起,小军也就重新坐下了。
小军一直感觉小花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小军在座位上如坐针毡,小军气得都没有没有听课,一直在构思着怎么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小军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闭上眼全是小花嘲笑的目光和吃吃的笑声。小军霍的从床下跳下来,抹黑走出家门,他准备给小花点颜色看看。
院墙很低,小军直接跳了过去,径直走进小花的房间,他知道小花一个人在西屋住。突然有人闯进房间,小花吓坏了,一时间竟忘记了呼救。小军看到吓坏的小花,一阵得益,抬手就是两个耳光扇了过去。
痛觉让小花想起了呼喊,小花尖锐的声音刺破夜空,小军慌忙去捂小花的嘴,小花也认出是小军,于是两人扭打在一起。
随着灯光亮起,小花爸爸看到小花衣衫不整,小军和女儿纠缠在一起,瞬间暴走,拎起手边的板凳向小军砸去。小军见大事不妙,拔腿就跑。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看着衣衫不整,呜呜直哭的女儿,小花爸爸直接拨打了110,称小军入室强奸自己的女儿。
案件的审理特别简单,小花控诉小军强奸,小军供认不讳,直言自己强奸了小花。
虽然案件特别简单,有苦主有施暴者,苦主控诉,施暴者承认,按说可以定案了,但是老许却发现没有物证,直接告诉他案件有些问题。
老许有些疑惑,但是小军却一直咬定自己就是强奸了小花。
老许给他讲了政策,当得知自己要面临坐牢时,小军突然慌了,小军一直嚷嚷着自己是清白的。
原来小军为了给小花点颜色看看,主动承认了强奸,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把小花搞臭,以报自己的被嘲笑之仇。
这诡异的逻辑,差点让少年成了没有强奸的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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