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论》一书,是马基雅维里以自己长期的从政和外交经验、丰厚的历史知识为根据,审慎思考后整理出来的一本政治哲学类的书籍。马氏写作此书的目的,大概是教导君王以治国之术。他甚至希望借助此书,赢取统治者的青睐,重新回到佛罗伦萨的权力中枢。但可惜的是,这部著作当时并没有赢得统治者的垂青。直到作者死后五年,此书方才出版。自此以后的四百多年间,欧洲人对《君主论》及其作者的议论也是毁多于誉。
此书之主题,在于统治者如何维持自身的统治地位。若是按作者在书中的明白提示,本书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大范围,即①不同类别的君主国,以及其盛衰的原因以及其夺取和维持的方法;②君主应当承当的军事责任;③君主对待臣下和朋友应该采取的方法和行动。其中,作者花了很大的笔墨详细说明了第一点,但在我看来,这一点倒不是本书的重点之所在。本书的重点应在于,身为一名明智的君主,应当对军事、人民、臣下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再抽象一点讲,便是教导君主以治国之术。
而马氏所强调的治国之术,总结起来有四个大点。第一大点是深入探究人的劣性并且运用之;第二大点是舍却道德并强调暴力的重要性;第三大点是与人民保持友好的关系;第四大点是强调君主的品质。(第一大点没什么兴趣记录,故,不记)
所谓强调暴力,就是说君主应该将军事事务视为最重要的一项事业(虽然马氏在原文所说的是将战争、军事制度、训练视为“进行统帅的人应有的惟一的专业”,但联系书本内容可知马氏在这里只是有意夸张,他本人还强调争取人民支持、合理运用良臣的重要性)。在这方面,马氏着重两点,第一是掌握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第二点是君主必须熟悉军事,以此获得军队的尊敬。就是君主可以适当地使用暴力手段对待人民。下面我会详细地阐释这两个原则。
马氏之所以强调君主要建立起自己的武装力量,是因为他在过往君主国覆灭的经验中,认识到雇佣军以及外国援军的不可靠和危险性。以雇佣军为例,雇佣军的士兵纪律不严,四处掠夺,会给君主的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危害;不仅如此,雇佣军的士兵还耗费军饷,损耗国家的财力;在危急时刻,雇佣军的士兵也往往不肯拼死作战,更多的情况下,他们会一击即溃,甚至未曾交战便作鸟兽散。更何况,无论雇佣军的首领有无统帅指挥的才能,他们都会对君主的统治造成极大的威胁。(有能者往往不甘心屈居人下,便谋求地盘甚至攻击君主;无能者指挥失利,则会造成国内的混乱)。总而言之,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是君主维持统治、用以自卫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
关于第二点,马氏将君主国兴亡的首要原因都归于君主对军事的熟练程度。这样,马氏就为“君主必须熟悉军事”这一论点提供了重要的论据。他所说的熟悉军事,便是要求君主要习惯士兵的艰苦生活;要熟悉地理形势并且知道如何在战争中因地制宜;要阅读历史,不断思考,并且效仿那些伟大人物(当然,此处的“效仿”,绝不仅仅止于效仿杰出人物的军事手段,还包括学习他们的和蔼、仁慈等特性)。
第三大点,君主必须与人民保持友好的关系,使人民不会仇恨他、轻视他。要做到这一点,①最重要的就是要生活在人民当中,亲身体会人民的处境。此外,②君主还要注意要让他的人民在任何时候(无论是国家昌盛还是国家动荡时),都要对国家和君主有所需求,从而保证他们的忠诚。③最后,君主在夺取新的地盘时,应该尽可能一次性完成他所必须从事的损害行为,并且在此后一点一滴地给予人民恩惠。这样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人民的积怨,还可以使他们感到更安全,对君主更感激。
但是,马氏也提出,君主可以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适当地使用暴力手段对待人民。即君主只能在为保护自己的安全,为臣民谋取利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残暴的手段不能滥用,因为君主必须维持人民对自身的尊敬和拥护,方能保证自己的统治地位。
第四大点,君主为维护统治所必须具备的一些重要品质。其中一点,①便是君主要学会居安思危,能够预见未来的忧患并且提早做出防范,或直接消除忧患的征兆。比如在君主的军事责任中,马氏就强调,“君主应该在和平时期比在战争时期”更加注意军事训练的问题。②第二点,便是君主应该学会运用狡诈的手段。在这里,马氏强调君主不应该一味地使用暴力,也应该学会像狐狸一样狡猾,并且学会掩饰自己的这种狡猾品质,伪装成一副老好人的模样。根据他对以往历史事件的考查,他认为慷慨、仁慈等美名对维持统治的好处,往往比不上残酷、吝啬的名声。因此,他大胆地提出了一个论点,即一个君主事实上没有必要具备慷慨、仁慈、纯洁、和蔼等美好的品质,但很有必要在百姓眼中显得具备这一切品质。③第三点,君主不仅学会需要安抚人民和军队,不伤害他们的利益,还要通过建立伟大的事业和做出卓越的范例建立起自己的声誉。④君主必须拥有明智的品质,才能够更好地识别和任用大臣。此外,君主还要常常耐心地听取臣下的意见,明智地判断并采用合适的意见。⑤君主的行为还要符合时代的特性,如此方能得心应手。
至此,本书重点已介绍完毕。概括起来,马基雅维里的政治哲学,就是暴力手段、安抚手段与狡诈手段的结合。其实,任何读者只要稍微细想,便会发现:马氏的一些观点,若是换一种方式表达,便成了“与人民群众搞好关系”、“独立领导武装力量”。这到底是不是“不谋而合”,我就不知道了。
此外,本书之缺点也有不少,下面我简要列举几项。
本书最大的缺点,便是没有提及如何应用法律和秩序。作者强调君主要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以及同人民搞好关系等等,却忽略了法律和秩序在基层治理层面的重要性。事实上,如果人民基本的生活和生产秩序都得不到保障,那么无论君主怎么对他们示好,无论镇压他们的武装力量是多么的强大,他们都是不会满意,并且会一直起义反抗下去的。而平息这些人民起义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法律体系和秩序体系,维持他们日常的温饱与安定。
本书另一个缺点,出现在第57页。在此,马氏先是提出,一切国家的主要基础是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军队。接着又说,只要有良好的军队,就会有良好的法律。第一个论点,应是对的。但是第二个论点,只怕存在着很大的错误。
首先,法律制度的好坏,在我看来,应该从法律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三个方面来考查。而仅仅凭借一只良好的军队武装,根本就无法在这三方面做出任何明确的保证。具体点来说,无论是多么强大的武装力量,都无法保证,制定的法律明文能够尽量公平地照顾到社会各阶级的利益,也无法保证民众一定遵守法律,更无法保证执法人员一定能够严格、公正、合法地执法。简而言之,拥有一支良好的军队,并不是拥有良好的法律的充分条件。
此外,还有一些与主题无太大关系的小错误,此处我简要记录一点。比如在书本的第19页,马氏提出,收买敌对国王身边的亲信并无多大好处,因为这些亲信不能带领敌国的人民归顺自己。但实际上,衡量收买亲信的好处,决不能仅仅从人民是否归顺的单一角度观察。就比如战国末年,秦国收买赵王身边的重臣郭开,散布流言蜚语,谎称名将李牧企图反叛,最终使得赵王下令斩杀李牧。这一离间计的使用,也为秦军剪除了强劲的军事对手,加速了其灭亡赵国一统天下的步伐。但在这一例子中,赵国的人民可曾归顺秦国?但秦国通过收买敌国国王亲信的方式,剪除了敌国强劲的军事将领,大大减缓了其武力统一的阻力。这难道也算不上一个极大的好处吗?
以上,便是我的一些读后感和简要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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