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平凡,但这世上却独有我这一人生。
凡是家中有三子或更多,排二的总是被忽略的那个,仿佛是现今社会人们共识罢了。
我便是家中排二的女儿。上有大姐,下有妹妹和最小的弟弟。母亲父亲还有祖母,做工的做工,下地的下地。一年到头,我们一大家也不愁温饱。
母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舅舅新婚时,当时已经怀孕五个月的母亲将我从姑姑家接出,去城里吃酒。那日的新娘子,也就是我的舅妈,穿红大衣,绾卷了一头秀发,红色的新娘头花。闪亮闪亮印在我的眼中,我便迷了。想起多年后少女时代的幻想,希望自己出嫁时也得这样打扮,尽管当时已流行纯白婚纱了。
吃完酒以后,我被直接带回了家。从此摆脱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几个月后,母亲生下了我最小的弟弟,取名家耀,有着振兴家里,光宗耀祖之意。
对了,说到名字。大姐取名单字盼,父母都叫她盼盼。小妹取名单字临,母亲叫她临子。我是家中老二,家人外人都叫我二子。
我也不知我的懂事是否天生,家人不叫我大名,我也无所谓。回家后不久,我便去村里小学上学去了。大姐每天早上牵我同去,低年级放学早,下午我就自己回。回家写完作业,就去帮母亲和祖母生火做饭,带带小妹小弟。夏天日头早的话,还要赶在天黑前在院子里洗几件衣服。
我不似家里另三个姐弟,从小便在父母身边。回到家时,我早已过了在父母怀里撒娇,与弟妹疯玩的年龄。爸妈,祖母似乎都还不亲近我,我想懂事一点,不跟大姐吵架,让着弟弟妹妹,要他们觉得我已长成一个好孩子。要是每天像临子一样疯,指不定又要被送走。
同样是人们的共识。我的衣服捡着大姐的穿。两姐妹穿过后,衣服也就脏了坏了。所以临子的衣服是新买的。小弟的衣服当然也是新买,总不能捡着临子的衣服。
最开心的还是过年,过年有新衣。这个新衣服不是父母买的,是我那个漂亮又巧手的舅妈亲手织的毛衣。我们家孩子每人一件,但我总觉得我的毛衣最好看,不仅不是单色,而且前面和袖上还扭着各种花纹。只因舅妈说我长得最漂亮,瓜子脸大眼睛,就把这件给我。其实我倒真没觉得我哪里好看,皮肤黑黄的,嘴唇也厚。
他们都说我坚强能干,这我倒是同意。十岁时我便可以一人做出一大桌菜了,我也是母亲和祖母的得力助手。十五岁起夜时不小心从楼梯上跌下,脚踝骨折,钻心剧痛袭来时我也没有掉一滴眼泪。唯一一次是之后了。伤筋动骨一百天,父母叫我睡硬床,大冬天的只在床板上铺一层凉席。我极不情愿,但又想到家中为我已花费了不少医药费,一时又愧疚又委屈,便在被窝中偷偷哭了起来。
同样是人们的共识。上完高中之后,我便像姐姐一样不读了。我随着姐姐和母亲一起去工厂打工。虽然日复一日,一眼望到头,好在家里多了一个赚钱的人,日子便不会那么紧巴巴。
那时,我恋爱了。
他瘦高,不帅,但他喜欢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好似被捧在手心,又好似他心中世界只有我一人。我遮遮掩掩,不敢告诉长辈,唯恐他们将这现实幻境打碎。我们被人类原始本能领着,一步步向前走去。
我想他定是真心。但在知道我怀孕后,我还是觉得晴天霹雳。
我告诉他,他说要娶我。
问我这辈子对哪些情感体会最深,唯有“无奈”二字了。
我们在冬天结婚了,在城里的一家酒楼。我穿着洁白的婚纱,镶着水钻的头花将长纱定在我绾起的发髻上,也是闪亮的。甚至比我少女时梦寐以求的红色大衣更美。
我梦寐的哪里是红色嫁衣,是像那日被真挚祝福的感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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