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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体验的律师事务所(1)

我所体验的律师事务所(1)

作者: 卓青老师法律咨询 | 来源:发表于2021-09-02 00:19 被阅读0次

    离职之后,给自己了很长的长假。入职三十六年,偶尔请假,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

    三个月之后,那种睡到自然醒的日子显得有点油腻和无聊。河南卓青律师事务所的小朋友对我说,所里的内勤有事,你能不能过来给我们帮一个礼拜的忙。不就是一个礼拜,没想就答应他们了。 

      从体制内回到体制外,完全是另外一种清醒。在单位,因为担任要职,好多事只需要决策一下,督促,或者不间断地从一个会议走向另一个会议,说白了,虚的东西太多,自己动手的机会不太多。但律师事务所全部一样。

    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中介机构,是一个没有底薪的单位。有三位合伙人组成,需要一定数量的办公场所,必须的办公设施,逐级上报,由省司法厅审批的中介机构,最高长官是主任,业务上受当地司法局管理。接受法律咨询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接受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工作,同时,接受其他非诉业务,比如调查,鉴证等业务。律师事务所为注册律师提供场所,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收费后,律师事务所依法为律师提供法律文书,开具法律许可的各类律师函和调查函。当然,代理和辩护的律师的收费是有各省律师协会大收费标准和指导收费标准的。因此,民事案件基本4000起价,行政案件5000起步,刑事案件分段委托,依次是侦查阶段,检察院阶段和审判阶段,俗称后面阶段,检察阶段和法院阶段。按照一年来的工作阶段,比对我之前从事的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类工作,个人认为:民事案件,一审比二审重要,同样的案件,好律师比大律师更重要,原因在于:二审基本维持原判,如果启用小额程序,就是自身终身。  第二,行政案件。分两类。公安类,就是对公安部门的裁定等不认可,需要打行政官司,心思缜密的律师是首选。其次是行政案件类。一般是行政案件进入告知阶段,被处罚方觉得处罚过重,这才来委托律师。个人认为:行政案件被行政机关立案后,这个时候委托律师比较适合,律师可以全程与有关部门沟通,且尽力寻找有利,或者行政机关办理案件中的瑕疵,要求法院撤销处罚,或者重新审理。一句话:寻找瑕疵,重新审理或者彼此和解。但是,很多时候,被处罚方往往是拿到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通知后,或者被执行阶段才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或者委托律师,这种案件做起来很吃力。另一种情况,就是律所遇到最多的侵权案件。买到过期产品,过期食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正常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他们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可以通过调解结解决侵权问题。往往结果不尽人意,消费者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案件,往往属于优质案源,官司一打一个赢。可是,消费者往往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过多把期待寄托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说事上他们不懂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有调解权,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权。维权其实很简单,举报或者紧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处罚的金额往往很高,远远高于消费者的赔偿金。第三,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分三段,目前主打的是网络诈骗,吸毒贩毒,寻衅滋事,醉驾酒驾和交通事故案件。个人认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最好是公安阶段就让律师介入,因为律师的特殊身份,他是可以第一时间见到嫌疑人,可以比较客观地评论案件的深浅度,也就是说可以客观评估案件的最终趋向,可以避免家里有人出事了,家人四处乱投医。第四,关于法律顾问问题。谢谢继续关注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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