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在我前段时间一时兴起,在大众点评了点评几家常吃的店,然后莫名升成了V,莫名收到了霸王餐的邀请。
这的确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如果你的人生经常和二十个不认识的陌生人一起吃饭的话。
我认真的研究了一下说明,是四人一桌,一共五桌。我揣测四个人各守一边,气氛应该不会尴尬到哪去。
我怀着一腔孤勇去赴约了。
现在想来当时还有点期待的我,真是太傻太天真。
七点钟开始,我六点四十五到的,这个点我以为很绝妙,既不是猴急猴急的去吃不要钱的饭,也并非踩着点要全局人等你的高冷。果然,人已经到了一大半,但是......
所有桌子是拼在一起的。
我站在一眼望不到头的桌子边,看着这十来个抱着手机恨不能溺进去的男女,恨不得扭头就走。
点评的工作人员让我报了一下号码,然后让我随意坐。
我果断选了尽头桌角的位置,绕过重重的人堆,坐下,迅速拿出了手机。
在那一刻我第一次觉得,手机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发明,没有之一。
它让我随遇而安,不再孤单。
我一边假装刷着微博和胡妮偷偷吐槽,一边偷瞄其他依然沉溺在手机里的人,同时偷瞄别的桌都在吃什么。
我觉得此刻就是我人生尴尬巅峰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胡妮在她的手机里装满了各款消消乐,在我前三十年的人生里我从来没有觉得我的时间多的需要用它们来打发,但我觉得此刻这所有的消消乐APP我都想要拥有。
二十多分钟后,准备上菜了。
我长舒了一口气。
由于吃完需要写点评和发帖子,所以每一道菜上来时,我们都需要对着这些菜横拍竖拍,各种狂拍,仿佛我们拼起来的长桌是奥斯卡红毯,上来的每一位辣子鸡巨星,我们这些记者都要把他们的绝世容颜公之于众。
对了,忘了介绍,我 不吃辣椒,但我这次中的,是川菜。
我吃了两小块辣子鸡憾然放下筷子,看着我对面的小姐姐一筷子一筷子眼睛都不眨像磕毛豆。
我很庆幸我不能吃辣,不然如果我如果也吃成她那样,简直是在比试谁先磕完本盘辣子鸡比赛。
后面的过程我就不一一赘述,流程就是每个菜上来我先拍照,然后吃两筷子,然后玩手机,等待下一道菜。
上菜时间也的确够长,导致我们这顿饭从七点吃到九点。
工作人员总结两句话之后,大家面无表情的各自散去。
然后在点评里把这家菜夸到天花乱坠,附精美P图。
总结:第一,我手贱,去申请霸王餐。
第二,手机是我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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