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似有些入妄。
若是男子如此,该当焕发何等魅力。倘女儿家这样,即便会因为入迷,多了别样的姿色(书上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但看在我眼睛里,却也多了一股乖张的戾气——这是我不喜欢的。
此外,我不愿意遍舔自己的喜怒哀乐,欢愉看客的眼耳鼻身——仅这一点,注定了我写的东西只能叫“作文”,下辈子也成不了那什么家——因为我格局小,因为我存私心:
你且看古今中外,但凡留名至今的文豪,苏东坡也好,叶赛宁也罢,哪一个不是快意恩仇,哪一篇不是至情尽兴?写的人入骨入髓,每一句含笑裹泪;看的人摇着蒲扇,茶酒一杯,红木椅上坐,翘起二郎腿,时不时搁下那扇,猛以手拍大腿,高呼一句“好!”——天晓得他呼的是台上人演得好,还是那杯中之物太美醉。
好在,我并不想成为那什么家,我就是憋久了不作会死,登回台子过一把瘾,谁也别打消费我喜怒哀乐的主意——看吧,人就不能太聪明,聪明人往往不成事——会去权衡自己的得失,会去算计对方的心思。
演员们和作家们,他们有一个幸福的机遇——可以在别人的故事里宣泄自己的情绪,可以在别人的情绪里体验自己的成就感,可以把旁人的经历,变成自己的粮食,可以把自己的粮食,消化成别人的情绪,玲珑的生,从容的死,哭天抢地,笑靥如花——你觉得他的情绪随外界起起伏伏,实际上,他若不在表面皱起些鳞样的锦,就直接把底色露给你看,会被你发现他有多无趣。他的情绪的起起伏伏,是他参与人群的一种方式,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他若亮出底色,只配活在天上。演员还不够自由,尤其作家,他执掌着生杀大权,策划着所有人的命运,操纵着吃瓜群众的情绪。
他们如此,世人称为艺术;我们如此,矛头指向疯子。
我想起念书时,鲁迅的错别字,那叫“通假”,我们的错别字,那要扣分。
艺术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我们匍匐在她的石榴裙下,我们知道她有时会吃人,却甘愿为她献血捐肉、碎骨粉身,下贱的就像爱情里卑微的那一方。
愿你和我一样贱,世界就处处高贵。
有艺术倾向之人,如果他的爱情不如意,多半为周遭不理解,更糟糕的是,他爱慕着的对方,会怀疑甚至曲解他的爱意——会认为那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自己只是他戏中的一个道具,他哭不是为了对方,他笑与对方无干系——倘若死亡并不会夺去一个命,就让刀子剖取一个剔透的心,倒是捧出来看一看呐,心上画着的那是谁啊。
我曾经长时间思考过,我要成为一个怎样的女人,我不想成为我不喜欢的那一种:
强势霸道的女人——像暴恐的黑旋风
冷硬刻薄的女人——像干瘪的野核桃
自作聪明的女人——像镶了钻的美甲
左右逢迎的女人——像匹诺曹的红鼻子
媚上欺下的女人——像书包里多彩的橡皮泥
浑身散发着乖张戾气的女人——
像蛋糕上裱涂的鲜妍花
以敢爱敢恨之名包藏小器极端之心的女人——
像散发着鸡屎味的精美鸽子笼
我希望自己鬓发惺忪,散乱的像只小毛熊,我卷卷的鬓角贴在白嫩轻巧的耳朵边,软软的就像一丛花的影,再配上熊姑娘招牌式的舒眉笑,天地都会因我痒痒的矫了情,那该有多美多好哇!我可不要在天上迷了踪,我是只风筝向碧空,凭一线力量在家里等,什么是记性我不懂,纵然雷电将我揍得眼青鼻红又脸肿,我只要在云彩里哭个鼻子遛个弯,就又变成了花丛里的小毛熊,拿着矿泉水瓶子,一边大口地喝,一边对雷电撒个大大的娇“你来呀,你来呀,你来打我呀,你来揍我呀”(突然想起那句“不作死就不会死”,好在我是一只朱雀,我有一万条性命)。
——我想成为这样的女人。
我没读过什么书,一本完整的书都没看完过。文字套路玩的深的人,就是书读的太多了。
我们赶上了好时候,祖上留下了那么多书,想读什么应有尽有。遥想诗经那个年代,没钱买书,有钱也买不到书,但不妨碍我们的老祖宗唱出了那么美的文——可见,读书并非创造力的真正源泉。
可是我想从现在开始,一本一本读完整的书,因为我很好奇,那些懂作文规矩的人们,是如何一脚一脚步入了那套路。
我觉得,创造力的源泉,是遗忘,忘记的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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