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来说,在律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即使个人能够在律师行业持续发展上升的关键因素——法律服务能力。
对于顾客而言,关心的只是结果——你能提供怎样的法律服务?
努力是重要的,但正确的选择能让奋斗事半功倍。如何根据自身的条件做出最有利于自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的选择,对于刚入行并开始进行漫长的能力积累的吾辈而言是很重要的。律师并不是一个比谁的实习期更凄惨、谁受过的痛苦更惨烈的职业。
在市场中的企业,要么提供产品,要么进行营销,要么兼而有之。很显然,诸律师在市场竞争中是一个既提供产品(法律服务),又进行自我营销的微型企业。就如同开饭店一样,不仅要把饭做好,还要把市场打开。我们的法律服务能力的长远规划方向必然着眼在两个基本轴上,一为职业能力,二为市场占有。选择的困难性在于,我们如何兼顾职业能力和市场占有,使其能够相互促进、长远发展?
1.职业能力
开始一年级的我们对于律所,是学徒而非律师。我们能在拿到一些基本工资同时得到学习安身立命技能的机会,已然比百年前那些交纳大笔学费给律所的剑桥律师幸运的多了。
对于法律,我一直坚信两句话: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所以,在谈职业能力之前,必须明确一点,我们空有资格证,却无实践能力——大部分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在此刻扪心自问——诚实的答案很可能是,我们无法给当事人提供能百度知道的知识之外的服务。换句话说,此时此刻的我们,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0,意味着useless。律师是一个先苦后甜的职业,通过司考并不意味着吃苦的结束,反而是吃苦的开始。恭喜自己,通过坚韧不拔的努力,我们得到了吃苦的机会。
于是,职业能力的养成可以简化为几个问题:去哪个所吃苦?跟谁吃苦?吃什么苦?
公司制律所和专业化大所能提供较高的起点,如果把握得好,能使同年级生先于同辈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取得竞争优势,但缺点是容易让人变成法律白领,彻底螺丝钉话而难以掌握整体业务进行。小所、大所则又害怕放养,抑或是把诸君当做拿学徒工资的行政人员。所以两相比较,关键是选择能让自己得到学习机会的地方。不能提供学习机会的平台不叫平台,只是水泥铸就的漂亮棺材罢了。
好老师和好所必得其一。这句话说的是要么从好的老师那里得到学习的机会,要么在有好的培养制度的律所里得到足够的学习机会。二者兼得,人生美好。二者有一,则不影响发展。二者皆无,则青春,是不能酱紫浪掷的。
则前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找到能够学习的地方!
至于吃苦,一则为学徒学习之苦,职业技能、知识积累、谈判接案,都要为了自己去揣摩、疯狂学习。二则为稻粱谋之苦,最好没有恋爱对象、家里不急着让你赚钱,甚至能稍微补贴一些饭钱,因为,大家懂的。选择必有代价,我们选择,我们嗨着。至少,我们比几百年前给律所一大笔学费的剑桥实习律师要好很多了。
综上,去选择更好地学习条件,而非其他。记住,我们是学徒!
2.市场占有
占有市场在于两个方面,竞争优势和营销。我们不讨论律师领域专业化的大潮何时汹涌而来,我们只需要知道领域专业化的律师在该领域会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并通过持续的单一领域实务累计获得较好的能力提升和口碑营销。
竞争优势在于执业经历和门槛两方面。一个业务领域,除了律师的职业经历,最核心的不可取代性就是门槛了——这个门槛可以是某一方面的技能资格证、可以是某种准入门槛。只要能让别人无法在短期之内达到我们所累积的资本,便是有意义的。
我们现在谈这个,很早,但又必须。因为虽然现阶段求活为主,但是求活的过程不是单纯的熬。而是不断的试错,不断的寻找机会,不断的分析新的案源出现领域,不断的谋求一个适合自己的业务领域去划线圈地。我们不能像大学单恋一样羞羞答答单纯仰慕,而是不断的接触,不断的展现自我和思考,最终寻到真爱的业务。
至于营销,一则为你做的案子便是你的名片,这是最基础的。二则为,同行眼中的你有多专业便是有多好的形象。所以,让我们一起追求极致的匠人精神,再根据具体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一二营销方式即可。
3.总结
唯有崇尚更好的学习可能性能让选择简单化!去寻找能够让你学习的地方。去寻找能够让你建立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去让自己具有别人无法具有的门槛。我们,正在路上!
浅见陋识,愿与诸君共勉;抛砖引玉,还望不吝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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