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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与宽的界限

严与宽的界限

作者: 律叶子 | 来源:发表于2019-03-24 14:12 被阅读0次

    随着社会上对老师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孩子却越来越“难管”,老师面临越来越多的困惑,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比如:孩子犯了错,宽了,怕学生更加放肆;严了,又担心师生感情会受到影响,如何把握好教育过程中的宽与严?

    这种问题经常困扰着我。

    所幸有机会读到李镇西老师的书,给我以启迪。

    李镇西,四川乐山人,03年获得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语文特级教师。

    李镇西老师从教30多年,坚持践行科学的素质教育,获得各界的肯定与推崇。

    对于一些教育难题,李老师能够巧妙化解;对于一些人事关系,李老师能够娓娓道来;对于一些不正之风,李老师能够一针见血;对于教育本身,李老师充满了睿智与胸怀。

    对于教育,宽与严的边界在哪里?这样的问题相信同样困扰着绝大多数的老师。

    李镇西老师在处理学生犯错问题时的态度“宽”和“严”完全取决于该错误对学校和其它同学的影响。如果是当众犯了严重错误,触犯了纪律,若不处理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那不得不“严格执法”,照章处理——宽容不是无条件的,教育有时候也需要“说一不二”。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属于教育中“不得已”的“非常态事件”。教育更多的时候,需要网开一面——所谓“法要容情”。

    李老师认为,在儿童世界里,不能简单地套用成人依“法”(班级规章制度)行事的原则,在教育中,“情”永远大于“法”——哪怕这个法仅仅是相当于“法”的规章制度。

    他说,面对学生违“法”,“容情于法”的做法可以依照下面三个做法来执行:

    第一,充分利用规章本身具有的“弹性”。教师在执行规章时,完全可以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或宽容,或轻处,甚至“视而不见”或“装作不知”。

    第二,即便必须执行规矩,以示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实施的过程应该尽可能根据不同孩子的情况在方式上柔和些艺术些。

    第三,如果孩子不是当众犯错,而且后果并不严重,如果“公事公办”会对孩子造成伤害,那干脆放他一马。宽容有时候比惩罚更有教育效果。

    字里行间,让我们看到的是一颗柔软的真诚关爱孩子的心。

    反思一下自己,面对学生犯错误,接着就是劈头盖脸的凶一顿,学生感受到的除了一点点忏悔外,更多的是我这个老师糟糕的坏脾气。

    效果呢?显而易见,孩子们第一反应是想的是先怎么接收和对付我的坏情绪,而自身的错误早已丢在一边,更别说主动去反省。

    李镇西老师还指出:惩罚不是为了使学生身体或灵魂吃苦头,它只是一种惩戒,使其清醒地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惩罚也是对学生的行为和欲望进行必要的规范与约束,采取一定的手段,促进其人性发展。

    归根结底,宽也好,严也好,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想引用李镇西老师的话与大家共勉:

    教育,对于成年的孩子来说,

    “刚”是相对的,“柔”是绝对的;

    “法”是相对的,“情”是绝对的;

    严厉是相对的,宽容是绝对的;

    “疾风暴雨”是相对的,“和风细雨”是绝对的;

    “三下五除二”是相对的,“润物细无声”是绝对的;

    “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是相对的,“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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