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不可以干涉父母之间的事。不论是幸福或不幸,孩子知道之后都会有负担。父母也不应当告诉孩子任何有关他们之间亲密关系的事。这和孩子无关。如果父母提及,你要忘记,这是可以做到的。“忘记”是一种高度的精神纪律。这种忘记是可以训练的,就是让记忆在内心退离的瞬间消失。当你忘记以后,就可以让父母自行去处理和他们自己的冲突和争执。但是你可以带着爱心看着他们,接受他们给予你所有一切的美好。
2.当一个孩子自以为知道并评价父母之间的私事,便是把自己凌驾于父母之上。系统中常发生的家庭悲剧,严重意外,自杀等,诸如此类的事,都是违反了这种长幼秩序的结果。当家庭中某一个等级序位比较低的人,将自己放到等级序位较高的位置上时,TA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失败,不快乐,并遭受不幸。
3.关于再婚 如母亲再婚,母亲可以对第二任丈夫的孩子说,“我是只是**的第二任妻子,其他和你们有关的一切,都是他的事,由他和你们的母亲商量处理。”小心不要让自己代替了他们母亲的位置,**才有责任去处理一切有关孩子的事。可以在旁协助支持他。第二任伴侣必须尊敬原先的层级次序。A,在伴侣关系中,先生和妻子的夫妻关系,优先于他们和孩子的亲子关系。B.丈夫在第一段关系中已有孩子,那么优先秩序又有不同。首先他是第一任妻子的先生,自己孩子的父亲,其次才是你的丈夫。他对孩子的爱和关系一定优于对你的爱意,你必须认识并且接受这一点。
4.如果父母对两个孩子中的其中一个说“你什么也得不到”,而对另外一个说,“你得到所有一切”,那将会如何?答:那么一个孩子得到一切,之后再分一半给另外一个孩子。
5.何为尊敬?最重要的本质是,以一种没有遗憾,没有别具用心的动机,与事物保持和谐一致。如果我尊敬某事某物,那就是意味着我与事物的本来面目保持和谐一致,而没有想要去改变它。如果我尊敬某一个人,那就是意味着:我与某一个人的本来面目保持和谐一致,我与命运的本然保持和谐致,我与那个人原有的牵连纠葛保持和谐一致。这是非常谦卑的,同时也维持着一种不偏不倚的超脱。但在这种超脱之中,具有一种关怀,还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运作着。唯有当我与命运保持和谐一致时,我才能够从中获取加量,从而改变命运。
6.关于性侵与乱伦 处理性侵案时,唯一的关注是帮助孩子,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就系统而言,在非暴力的对子女乱伦的性侵害事件中,其最普遍的动力就是父母之间施与受的不平衡。典型的情况是,女人曾经过婚,有了一个孩子。然后她又嫁给一个没有自己孩子的男人,并且期这个男人能同时供养她和孩子。这种情况下便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如果这个人没有承认和珍惜男人的付出,并给予某些回报让男人觉得是等值的小男人便会中止付出。这时系统便会产生一种补偿的强力需求,而卷入其的女人,有意识地或是无意识地,将她的女儿给予丈夫作为补偿。在家庭父母之间施与受的不平衡而导致的性侵害,也和常见的其他形式的性侵父母双方都牵涉其中,母亲在幕后而父亲在幕前。当父母双方都牵涉其中时,在父母没有意识到所应承担的共同责任之前,是不可能找到解决之道的。
7.有权利的人可以站到后面背景的位置去,而被排除的人需要站到前面的位置来。
8.过度亲密是对成长的拒绝。
9.为什么很多成年人很难去照顾他们年老的父母,因为在他们父母面前,这些成年人依旧感觉像是小孩子。对于这些成年人来说,解决之道就是去对他们的父母说:如果你们需要我,我就会给你们适当的照顾。这是一句关键的话。当他们这样说时,他们是以成年人的身份来说,而在这个层面上,他们才能以孩子的身份来尊敬他们的父母,并且依然能够去做适当的事。对父母来说,只有孩子而没有所谓成年的孩子。
10.只有当孩子是在无依无靠确实需要被收养的情况下,收养才是合理的。当孩子确实无依无靠时,陌生人才可以代替血缘亲属,即使这样,很多被收养的孩子仍然无意识的和生身父母及其家庭连接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寄养会比收养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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