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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 古典时期 | 柏拉图2

西方哲学史 | 古典时期 | 柏拉图2

作者: LHLaw13 | 来源:发表于2023-06-15 20:27 被阅读0次

    ## 理念与存在

    苏格拉底认为,通过对人类已有的“美德”、“正义”等概念进行分析,使之进一步清晰明确,我们就可以获得客观的知识。

    比如,通过对“善”进行概念分析,我们就能清楚地知道,善是什么;当我们评价一个行为是否为善时,便以前面的结论作为标准,当行为与标准相符合,那就是善的,否则就不是。

    这样,通过概念分析以及联系实际行为进行评价,我们就把握住了“善”。

    可能有人就会问了,我们所把握住的这个“善”,它究竟是“什么”,这个“什么”真实存在吗?还是仅仅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呢?

    苏格拉底并未对这个问题进一步阐明,他的学生柏拉图则给出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对应的学说便是理念论。

    理念论可以被看作是对客观伦理学的基本捍卫,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继续对智者学派的相对主义怀疑论进行有力的反击。

    先前,有些哲学家认为世界本原是某些物质,比如水、土、气、火等;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数学结构或者形式;

    而在柏拉图看来,他们其实都不对,世界的本原是各种理念。

    为了更好地理解柏拉图的理念论,我们可以举例说明。

    比如,当我们使用农具耕地,有人问我们,究竟在和“什么”打交道时?如果我们回答“农具”或者“泥土”,应该没有谁会对此有困惑;

    可当我们在学校上课,有人问我们同样的问题时,如果我们回答“课本”或者“黑板”,肯定会有人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看来,上课与种地确有不同,可不同在哪里呢?

    上课时我们打交道的那个“什么”并不是实物,而是知识——这便带我们走上了理念之路。

    理念论主张,这个世界,除了我们可以用感官直接感觉的农具、泥土、课本、黑板等具体事物(只可感,不可思)外,还有我们能够理解但无法直接感觉的事物(只可思,不可感)——如圆、三角形等概念性的存在,这种存在,便是理念。

    可能有人会问,

    我们真的可以这么有把握,说理念是真实存在的?难道不是只有课本和黑板上的字才真实存在吗?

    当我们擦掉这些字以后,理念去哪了?它难道不是消失了吗?

    或者我们可以说理念只存在于我们人类的一个个头脑中。

    但人与人毕竟是不同的,为什么他们却能在譬如勾股定理、三角形内角和这些概念上达成共识呢?

    看来,结论只能有一个:数学真理是普遍有效的;它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指向、思考的东西,适用于每一个人;它不只存在于我们内心。

    理念确实客观存在,尽管它未必可以被感官所直接感觉。

    理念论主张,有些存在,无法用感官直接感觉,只能使用理性去理解。我们能直接感觉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三角形,但它们不过是相对的、易消失的表面现象,其背后指向的理念则是绝对的、永恒的。

    事物的存在有两种形式:

    1 可感的具体现象(冯友兰先生称之为“实际的有”);

    2 不可感、只可思的理念(冯友兰先生称之为“真际的有”)。

    柏拉图的理念论为我们建立普遍有效的伦理-政治规范提供了一个绝对的、坚实的基础。

    当你气愤地说,这个世界没有善良、没有正义的时候,

    你所指的世界其实仅仅是你个人所能直接感觉的现象世界;并且时间还得截止到此时此刻,以后怎样你也不能乱说(毕竟1969年以前,嫦娥奔月还是神话呢)。

    有人嘲讽柏拉图理念论是胡说八道,理由是:我只看到了马,却没有看到马性。

    柏拉图则反击说:那是因为你没有智慧。

    罗翔老师曾经曰过:看得见的不用相信,看不见的才值得去相信。

    人既是感性动物,也是理性动物,而且经常处于感性与理性的冲突矛盾之中。

    都说“人无完人”,但做一个完人,不正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目标吗?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非曰能之,愿学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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